生死哲学:死亡之后是什么?
发布时间:2013-03-31 20:34 类别:经典案例
心理导读:死亡哲学在古希腊哲学时期就已诞生,主要是对死亡进行形而上的探讨,以期让人们不恐惧死亡。古希腊哲人苏格拉底面对他人的诬陷和可以避免的死亡结局,镇定自若且勇敢地投向死亡,并说出了一番震撼人心的关于死亡的道理:“死的境界二者必居其一:或是全空,死者毫无知觉;或是,如世俗所云,灵魂由此界迁居彼界。”无论怎样,人们的死都是幸福的。 ---www.tspsy.com
生死哲学:死亡之后是什么?
人类诞生以来,借助于制度的改革和科技的发展,在改造物质世界方面,在创造精神产品方面,已经做出了惊天地泣鬼神的伟业。但是,人类在认识自身的方面,在探究精神意识的领域方面,在满足“生”之物质性需求之外如何获得生活的快乐、生命的安顿与人生的幸福,以及减少死亡带给人类的负面影响等方面做得并不够好。因此,人类在大幅度提升了生活水准的同时,并没有同步地提升生与死的品质。基于这种认识,笔者以为,有必要通过生死哲学的研究来使现代人真正实现生之幸福与逝之安乐的理想。本文将从生死问题研究的学科问题、解决人生问题的三原则、超越死亡问题的两原则等方面展开论述,以期从理论与实践两方面将生死问题的研究和解决推向深入。
一、关于生死问题研究的学科问题
死亡哲学在古希腊哲学时期就已诞生,主要是对死亡进行形而上的探讨,以期让人们不恐惧死亡。古希腊哲人苏格拉底面对他人的诬陷和可以避免的死亡结局,镇定自若且勇敢地投向死亡,并说出了一番震撼人心的关于死亡的道理:“死的境界二者必居其一:或是全空,死者毫无知觉;或是,如世俗所云,灵魂由此界迁居彼界。”无论怎样,人们的死都是幸福的。(见柏拉图《游叙弗伦,苏格拉底的申辩,克力同》,商务印书馆1983年版,第78页)另一位哲人伊壁鸠鲁指出:“一切恶中最可怕的——死——对于我们是无足轻重的,因为当我们存在时,死亡对于我们还没有来,而当死亡时,我们已经不存在了。因此死对于生者和死者都不相干;因为对于生者说,死是不存在的,而死者本身就不存在了。”死亡不可知、不可感,又何惧之有?自基督教勃兴后,钉在十字架上之血淋淋的耶稣受难像更把死亡意识深深地嵌入了大众的脑海中,信徒们可以说获得了一种死亡的训练;而现代大哲海德格尔对死亡本真之揭示更是让西方人对死亡有了深刻的体认。他指出:生命是向死而存在的。人的本质是由自身的存在过程创造的,存在是在选择中实现的,而选择是在人惟一的不变因素——死亡的观照下进行的。因有“死”之存在,生命为有限,所以人们做出种种选择,在有限中追求无限,做该做之事,不做不该做之事。如果人类没有“死”或不知“死”,则无需做选择,无选择即无行动,无行动那有生活?人之生命实已停止。所以,人的生命过程就是在死亡观照下的一步步进行选择和行动的过程,并从中获得价值,彰显意义,此即所谓“向死而生”。这样一些论述,应该说把人类对死亡的认识大大提升了一步。
段德智先生认为:“死亡哲学是哲学的一个分支,属于哲学这门科学,它关涉的是对死亡的哲学思考”。作为哲学的一部分,死亡哲学不同于“死亡学”,研究的是“死亡的必然性与偶然性(亦即死亡的不可避免性与可避免性)、死亡的终极性与非终极性(亦即灵魂的可毁灭性与不可毁灭性)、人生的有限性与无限性(亦即死而不亡或死而不朽)、死亡和永生的个体性与群体性、死亡的必然性与人生的自由(如‘向死而在’与‘向死的自由’)、生死的排拒与融会诸如此类有关死亡的形而上的问题。”(《死亡哲学》,湖北人民出版社1996年版,第3、4页)段先生大力倡导的“死亡哲学”主要是驻足在形上层面对死亡问题进行学术的研究。
至于“死亡学”一词,首先是由1908年诺贝尔生物化学奖的共同得主之一,俄国生物学家艾列梅奇尼可夫在1903年提出的。当时他出版了一本书,名为《人类的本质》,认为:应该以科学的精神及方法研究“死亡学”及“老人学”,这样可以减少人类承受的痛苦,并大大改善人类生活的品质。到了1912年,美国的医学教授罗威·柏克(Roswell Park)认为:“死亡学”主要研究“死亡的本质及原因”,这明显是从医学科学的层面来规定死亡学的研究内容及方向。
有关死亡学系统而深入地研究至20世纪中叶得以较大的展开。1959年,心理学家赫尔曼(herman Feifel)出版了《死亡的意义》一书,从考古学、人类学、艺术、文学、医学、哲学、生理学、心理分析、精神医学及宗教学等知识背景,全面地探讨了死亡现象,并刻意于寻找死亡的意义所在,可以说是世界上第一本最具代表性的死亡学著作,出版后引起学术界及社会大众对死亡问题的兴趣和关注。
可见,死亡学的概念是在20世纪初由自然科学家提出并开始逐步展开的。这种研究既然生发于生物科学及医学的领域,必然是走自然科学研究的路子,主要是把人的死亡列入到与其它生物死亡一样的客观对象来观察与研究,这有助于人们较精确地掌握死亡的过程及性质,对人们认识死亡的现象带来很大的进步。但这也蕴含了一个容易引起偏向的问题:即人的死亡不仅仅是一个自然生命的终结,更是一个社会、文化及精神意识的问题,显然,仅仅从自然科学的角度研究死亡问题是远远不够的。
美籍华裔学者傅伟勋教授于1993年在台湾正中书局出版了《死亡的尊严与生命的尊严》一书,他以在美国宾州天普大学讲授“死亡与死亡过程”课程十余年的知识背景及对中国传统哲学的深刻理解,发展出一门崭新的学问——生死学。傅先生认为,人之“生死是一体两面”,所以必须把死亡问题扩充为“生死问题”,这样才能达到“死亡的尊严与生命的尊严”,从而实现现代人死亡问题的“精神超克”,并获得生死的终极意义。
生死学的提出,在台湾学术界引起极大的反响,并获得了迅速的发展,已成为台湾的“显学”。生死学的研究还广泛地渗透进生命教育、临终关怀和殡葬文化等诸多领域,且有了正式的大学中的学科建制,如南华大学成立了专门的生死学研究所、系,招收生死学的本科生、研究生,等等。
比较台湾与大陆学界在生死问题方面的研究趋势与内容,可以说,台湾的生死学研究是由傅伟勋先生奠基,引导人们从死亡学(狭义生死学)走向广义生死学,开创了生死学研究的新天地。又因为台湾生死学研究起始即与自杀、安乐死、临终关怀、老龄化问题、哀伤抚慰和生命教育等联系在一起,所以,比较而言生死学研究走的是一条与生死实务、生死管理相结合的路子。而大陆生死问题的研究亦有一些专门人员,如医学院校、科研机构中的教授在医学伦理学、医学哲学方面对自杀、安乐死、临终关怀等等方面的探讨,但更突出的则是一批生死问题的研究者,刻意于对死亡问题进行形上学的探究。如段德智和毕治国先生的《死亡哲学》、靳凤林先生的《死,然后生》等等著述的出现。另一个生死问题探讨的面向,是试图从中国传统文化入手,寻求卓越的生死智慧以为现代人之用,这就是笔者致力的方向。笔者为此而先后推出了《中国死亡文化大观》、《超越死亡》、《中国死亡智慧》、《生命终点的学问》、《中国生命学》诸书;另外还有郭大东先生的《东方死亡观》、靳凤林先生的《窥视生死线——中国死亡文化研究》,等等书籍,对中国传统生死智慧作了探讨。
笔者所致力推动的生死哲学,起始于上世纪90年代,主要是把对人生问题的哲学研究与对死亡问题的哲学研究紧密地联系在一起,视人生问题的解决必求之于对死亡问题的体认;而死亡问题的解决又必求之于人生问题的化解。生死哲学之“哲学”一词,表述的是古希腊时期哲学最原初的含义——智慧,而不取现代哲学是关于本体论认识论方法论等的系统理论的意义;这样,生死哲学最简洁的定义是:关于生死问题的智慧,是解决人类所面临之生死问题的一些善知(而非真知)、卓识(而非泛泛的浅识)和高妙之观念。
在死亡学的层面,科学的分析占主导地位;而在生死学的层面,已经考虑到非理性的情感因素、民族的传统文化、特殊的心理情境等在人类生死问题上的重要影响;至于在生死哲学的层面,则认为人类生死问题的终极求解,不能局限在科学的领域,必须也只能求助于哲学或宗教的智慧。所以,学习生死学必须与研究生死哲学相配合,因为,生死学偏重于知识的层面,是一种科学;生死哲学则偏重智慧的层面,是一种悟解和应用;生死学强调人们要知生识死,生死哲学则要人们达到安生超死;生死学对生命与死亡进行细密的分析,生死哲学则求取怎样及如何解决人类严重的生死问题。
所以,生死哲学研究及学习的重点不在对生死问题进行纯形而上学的思考,亦非对生死问题完全的实务性指导,其主要的研究内容是弄清现代人之生死问题究竟是什么?这一过程旨在,求取中国传统及全人类文明成果中有关生死的大智慧,来解决现代人所面临的这些生与死的问题。生死哲学也许永远也达不到科学,因为其不以求“真”为目的,而以实现“善”为核心;亦摒弃非“此”即“彼”的二元化思维,反对“是”或“不是”、“对”或“不对”的二元对立的选择模式。生死哲学不认为有惟一正确的生死观,更坚决地反对以某一种或某一类生死智慧来统一全人类大脑的企图。
笔者研究生死哲学已二十余年了,并没有建构出完整的理论体系。构建体系的任务或许是短时期内靠个人的力量难以完成的。本人的理论目标是:一方面让人们获取关于生死的知识性学问,另一方面则努力推动人们将生死哲学的知识落实于自我之生活的实践中去运用,把生死的知识性学问转化为生死的生命性学问,使理论知识成为生活的智慧,以应因我们每一个活着者都必然要面对的生死大事,即从“学习生死”到“学会生死”。
“学习生死”,即是对人之生与死各方面的问题进行研究、分析、探讨,认识之并掌握之;而“学会生死”,则是在学习生死的基础上构建人生智慧与死亡智慧来应对这些复杂的生死问题,并进而去解决人生问题、超越死亡问题。一般而言,人生问题是可以去解决的,但死亡问题则无法解决只能去超越。以下将对生死哲学几个主要的理论构成要素进行扼要的阐述。
二、解决人生问题三原理
(一)“生命与生活之紧张”原理
生死哲学探讨人生问题的主要原则是“生命与生活的紧张”。认为,人之生命作为有机体的存在,是过去、现在与未来的一条“流”。因为,没有过去的生命,人们不可能有现在的生命;没有未来的生命,则已是一个死人。而人之生活作为有机体的感受,是当下此在的一个“点”;因为,过去的生活感受已消失了,未来的生活感受还没有开始,所以,人们一讲生活必是此在性的。这样,人之生活与生命虽然合一于人生,但两者的性质有着重大的区别,形成了相当紧张的关系。本来,生命是生活的基础,生活是生命的体现,两者应该完全合一;但是,在现实的人生中,生命表现为内在的,而生活是外在的;生命求的是稳定,生活求的是变化;生命是有机体的成长,而生活则是各种人生滋味的总和。于是,人之生命与生活实际上形成了一种内在紧张,两者经常发生矛盾、磨擦、不一致,等等。
一般而言,立于人之生命的存在面所形成的人生观与立于人之生活的存在面形成的人生观是有很大区别的。人的生活是当下此在的,是现在进行时,人们所能感受的也只是当下的生活。而人之生命虽然也显示为现在此时的,但生命却无法与过去和未来割裂开来,生命必须是在生活的延续过程中才能展现。如果说,生活的品格是个我的、当下的;那么,生命的品格则是普遍的和历史的。二者的紧张构成了一切人之生死问题所由发生的基础。
从历史的角度来看,中国传统人生哲学之内核是生命哲学,它既是儒学的核心,更是道家、道教及佛学的主要论题,形成了中国人生哲学鲜明的特色。例如,儒家追求的是“安贫乐道”;道家提倡的是“与道为一”;佛教以“涅盘”为人生的终极追求;而道教则求的是世俗的“福禄寿”。可见,在中国古代漫长的历史时期发展而出的儒、释、道(道家与道教),在人生问题上,既有相同的地方,亦有相异之处。不过,在思路上则基本上有两种类型:儒家、释家、道家皆重生命安顿、生命本真、生命超越,而道教则重生活的快意与幸福,这可以说是儒家释家道家和道教在人生哲学上最重要的分水岭之一。
如果做一价值的分析,则可以看到,在中国传统人生哲学中,儒佛道(家)皆偏重于“生命”存在而比较地忽略人们日常的感性“生活”;而道教则偏重于人们感性的日常生活而忽略了人内在生命的存在面。应该说都有其优长的方面,亦有其问题的一面。如果我们将目光从古代转向现代,会发现在生命与生活的问题上又出现了另一方面的偏向:与中国传统儒释道所坚持的生命高于和重于生活的观念相反,人们大多倾向于、埋首于、专注于物质性的感性生活而忘怀了生命的层面,从而常常出现生活的意义与生命的价值的危机。因为,许多人一生中追求的主要集中在“感觉的好”,但是,人之感觉是短暂的、转瞬即逝的,所以,在现代人之生活中,人们常常不是“不快乐”,而是根本就“无快乐”,充满周遭的全是“无聊”与“好烦”,这可以说是现代人对人生的一个基本的感觉。而在生命的问题上,人们也往往陷入一种生存的迷失,不知“生”从何来,“死”又何去?也不知“活”着究竟为了什么,又有何益?生活的意义与生命的价值似乎都不明朗,都弄不清楚,人生的一切都充斥着无可奈何和烦闷。因之,寻找生活的意义与生命的价值应该说是一个的重大的现代人生问题。
市场经济的本质就是调动个人之主动性、积极性,倡导每个人都有独特性的生存与生活的方式。人们从事经济活动,所获是自己的,享乐也是自我的,一切责任亦需自我来负。于是,生活的个我化空前突显,人们一般皆只注意到生活的当下此在而不管生命的历史延续性,形成了所谓个我化的人生观。这样,金钱的拥有和物质的享受必然成为人们关注的中心。人们以为拥有,而且是物质性的拥有便是人生的一切,无拥有即是不存在。这样,人们把生活中的拥有等同于混淆于生命存在本身,这是现代人生中的一大误区。如果我们立于生命存在的基点来看,则会明白我们生存的本质是普遍性的。我们每个人的生命都是父精母血孕育而就,我们也都在社会中成长,每个人都承受着人类文明与文化的熏陶,这些都使我们的生命本真显现为普遍性。也就是说,在生命的层面上,你我他皆连为一体,血乳交融,不分彼此,这即所谓类我化的人生观。
但是,人们在个我化的生活中往往看不到也体会不到生命存在的普遍性,完全淹没了类我化的存在,而以个我化的人生观处世,这种失去了生命本真的生活常常会使人们陷入困境,从而发生意义与价值的危机。实事求是地说,人生在世,不能不去赚钱,不能不去享受,也不是不要去获得权力。这些是我们人的生活中重要的所求和所获;但我们同时必须明白,人生中最最重要的东西并不在金钱、享乐和权力,而在于创造,在于你为这个丰富多彩的世界增添了一些什么,一如我们的前辈所做的那样。次之,则在你拥有了多少的亲情、友情、人情,当然,还有极为重要的爱情。这些才是人之生活与生命中最最重要的内含,也是最为宝贵的东西,而这一切,都要求人们从个我化的人生观迈向类我化的人生观,就即是“生命与生活紧张”之原理对我们如何安排自我人生之路的要求。
生命与生活的紧张之原理还可以解释和化解许多人生的问题,以喝酒为例。人们在追求生活的感受时,不应该为害生命的健康和存在。生活中良好的感觉,应该同时也能滋补自我的生命健康。人们适量的饮酒,则在良好的口感(生活)过程中,也滋养了身体(生命)的健康;而酗酒则不然,虽然人们的生活感觉好了,可却成为损害自我生命健康的“杀手”,这就达不到生命与生活的统一了。
其次,以恋爱为例,人们是从生活的角度来恋爱还是从生命的角度来恋爱,其过程与性质是不一样的。若从生活感觉的角度出发恋爱,则必然持守“过把瘾就死”,“不求天长地久,只求一时拥有”,“玩的就是心跳”等等观念,对待性关系非常随便,而不以成婚成家立业为目的。如果人们是从生命的角度出发来恋爱,则态度会比较认真,目的是成家立业,在性的问题上也比较严肃,希望能由婚姻而生子,过好夫妻生活,承担人生命中的诸般责任。
再次,以自杀问题为例。不能处理好生命与生活之间的紧张是导致现代人走向自杀的重要原因。本来,生命是生活的基础,生活是生命的体现,两者应该完全合一的;但是,在现实的人生中,生命表现为内在的,而生活是外在的;生命求的是稳定,生活求的是变化;生命是有机体的成长,而生活则是各种人生滋味的总和。于是,人之生命与生活实际上形成了一种内在紧张,两者经常发生矛盾、磨擦、不一致,等等。这样,在具体的人生过程中,常常会发生两难选择的问题:是生命延续重要,还是生活状态的性质更重要?在中国传统的社会,许多人都认为生命延续要重于生活状态,所以,人生中再苦再累再困难也都要好好地活下去,是谓“好死不如赖活”。而许多现代人则往往认为,生活状态如何要重于生命的存在,许多人想的是无享受的生活不如不生活——放弃生命;或者当生活变得难以忍受时,不如走入死途更爽更诱人,这就叫“赖活不如好死”!所以,一般而言,如果人们能够从生活过渡到生命,可以理解在人之生活之内之上,还有生命的存在,因此要成家立业,要去创业,要去做一些伟大之事,等等,就可以相当程度地避免走向自杀的不归之途。可是,当人们意识不到生命与生活的区别与联系,只知生活而不知生命,以为生活就是生命,以至于生活感受不好就放弃生命存在,这就容易走向自杀。
我们再来看看怎样正确地对待生活中的挫折、痛苦与逆境。“生命与生活紧张的原理”提供给我们一种由生活的感觉走向生命存在的方法,也就是说,要从生命的意义上去理解生活中的感觉。如果我们仅仅从生活的视角来看待与对待诸如挫折、痛苦与逆境,则往往无法超越,总是觉得生活太艰难了,真是不幸啊,简直就没有舒心和幸福的时刻。因为这些人生中不好状态的出现几乎是必然的、无法抗拒的、人人都要承受的。但是,如果我们从生活的感觉深入到生命存在的层面,能够从生命的意义上去理解生活中的挫折与困难,那么,这些负面的状态就不过是我们人生积累经验的一个必经的过程而已。因为,如果把生活的感觉放到生命之流程中去理解,各种生活的感觉都不过是生命过程中的一个环节而已。所以,我们若能够从生命的高度上理解当下生活中的困难、挫折,它们就转化成了促进我们人生成长的基础与因素。由此,我们便可以坦然地面对生活中的不顺与痛苦,并在生活与生命的互动中吸取经验与教训,不断地走向成熟。所以,我们不需要为生活中“小利”的得失而斤斤计较,不要再为一时的困难而举足不前,也不必为一时的成败或得意或沮丧。我们应该站在一个更高的角度来看来理解人生的价值和生活中的现象,由“生命与生活紧张的原理”来树立一个正确地认识人生的积极心态,使我们在今后做人、做事时眼光更加长远,意志更加坚定,生活态度也能够更加豁达。
总之,生命与生活的紧张之原理可以解释并解决许多人生中的问题,倡导的是一种协调生命与生活为一体的人生。我们必须明白一个道理:人生中若一味追求生活感觉的好,将会危及到生命的健康甚至存在,如果生命受到伤害以至丧失,那生活的感觉又那能好?又那能有生活的感觉?这是其一,其二,大多数生活在现代社会的人容易走向感觉主义至上,因此常常忍受不了生活中的痛苦。人们应该去了解感觉的特质是当下此在、转瞬即逝的。人间的痛苦、挫折、不快、不顺等等,都会很快过去,如果人们因为这当下此在的感觉不好而放弃生命,那其人生将永远定格在痛苦这一点上;而如果人们咬咬牙,挺了过去,以生命的存在超越了痛苦,则必将翻开生活新的一页,获得幸福与快乐。其三,关键在于,我们必须明白:生命不仅要维系,还要健康,生活的感觉才能敏锐丰富,才会产生良好的感觉。所以,我们追求生活感觉的好,决不能以损害生命健康与存在为代价。其四,我们同时也要意识到,虽然正确的人生观是从感性生活走向理性之生命,但缺乏感性生活的生命是萎缩的,而没有感性生活的生命无疑如没有浇灌的花一样处于凋零状态,生命之树是需要感性生活去滋养、培育和壮大。可见,生命与生活紧张之原理既是理论的,更是实践的,是解决人生诸复杂问题的方法、途径与智慧。
(二)“人生时光与物理时间不等式“原理
人生在世,一般都会感叹生命时间的短暂,人生一转眼就已从童年进入青年、壮年,还没有回过神来,我们就已经迈入了老年的阶段,稍不留意,“死神”的狰狞面孔已在前方不远处等候了。人们常常痛惜人生时光的有限,在时间一维均匀永不止息地流淌中,我们的生活也在迅速地消失。生活状态的新陈代谢与自然界一样,都是一去不复返的,是为人生的物理时间。可是,人生活的大智慧在于:在相同的物理时间内,我们能否获得更多的生活事件、更美的生活滋味?让我们的人生更加丰富、更加辉煌?也就是说,如何在一定的物理时间内,使我们品尝到更多的生活甜蜜?如果达到了这样的状态,就可以说,实现了人生时光的相对延长,这就是所谓“人生时光与物理时间不等式”的原理。
这样一个不等式的基础是:人生时光是物理时间中加入了人的情感、心理与精神的因素,这样,在人之感觉与感受的层面上,两者的长度是不等的。也就是说,人生时光带有强烈的主观性,而物理时间是客观不变的。所以,人生时光与物理时间不同,是可伸可缩的,既可前瞻也能回溯;特别是,人生时光具有很强的操作性,在不同的人生努力面前,人们可以获得完全不同的人生时光;而物理时间则只能是一味前行,且几乎没有什么可操作性。
人生时光与物理时间不等式的原理突出了一个关键问题:我们需要构建的是一个什么样的人生态度?我们是愿意过一种风平浪静的日子,还是喜欢在人生的大风大浪中前行?我们是在人生险阻前望而却步还是迎头挺进?生活的辩证法就在于:当一个人生活状态的起伏越大,则其人生的内涵就越丰富;相对于一个生活状态稳定者,他或她就在相同的物理时间内获得了更长的生活时限。所以,在人生过程中,我们不仅要去追求幸福与顺境、快感与快乐,而且也要把痛苦、坎坷、悲伤等等人生的负面经历亦当作丰富人生内涵的部分坦然地承受下来,这都是我们的人生经历与经验,都是我们人生时光的延长,从而是我们超越物理时间限囿的“本钱”。
所以,人生时光与客观的物理时间并不相等,其客观的长度虽然一样,其内涵却可以大相径庭。一个生活内涵贫乏者,意味着其人生过程中无甚风浪,生活平淡如水,经历乏善可陈,其物理的人生时间也许较长,活了八十或一百岁,但其生命的意义与价值却较低,因为其品尝到的生活滋味太少。而一个生活内涵丰富者,经受了无数人生风雨的洗礼,品尝到各种各样的人生滋味,经历过许许多多生活的事件,那即使他或她人生的物理时间较短,只活了五十岁或更少,可其生命的意义与价值却较大。若两者活了相同的物理时间,后者应该说活了比前者多得多的人生时光。也即是说,生活内涵的丰富性可以延长我们人生的物理时间。我们若能善用此生,就可以让死神更晚的出现,即使出现我们也因为“活够了”而心安瞑目。
还有一种情况是:人们也许会采取一种“透支生活”的人生态度——为了更有滋味的人生时光而缩短了人生的物理时间。有一些人,他们抱持着“过把瘾就死”的生活信念,压缩生活以增加生活的强度,试图品尝更烈性的生活滋味。比如去吸毒,或不惜犯罪去获取金钱以供挥霍,等等。吸毒是透支生命健康,毒品的滋味也许让人飘飘欲仙,可其人生却因生命受损而大大缩短了,为了单位时间内更强烈的生活感受失去了整个生活世界,这是最得不偿失的事情。那靠非法手段去获取不义之财,以供个人挥金如土生活者,可能真的得到了超出其能力与机遇的生活水准,但是,他或她的日子是在胆颤心惊中度过的,他或她极有可能被拘捕,余下的生活就可能在监狱里度过了。这意味着,其为了某段生活的奢侈而牺牲了另一段生活,让另一段生活变得不堪忍受了。从本质上而言,这是太重人生时光而缩短了人生的物理时间,忧郁和沮丧必让其生命时限减少。可见,在生活的价值取向上,“透支生活”并不是一种好的生活态度,对我们的人生贻害无穷。
(三)“生命共同体”原理
20世纪60年代,人类借助宇宙飞船第一次能在太空中全景式的反观地球,从而发现被裹于大气层中的蔚蓝色地球,无比壮观,无比美丽;可是,人们同时也发现,在无边无际的宇宙中,地球不啻只是一艘“诺亚方舟”,载着人类航行在无穷的艰难旅途中,前程难料,而且,这个孤独的地球,面积有限,资源有限,人满为患,大气层中还有被破坏形成的臭氧洞。这样一种自然的景观,引发了人类观念史上的一次飞跃:由所谓“蓝色救生艇”的生存意识导引出“地球村”的概念,又派生出“生命共同体”的思想。(参见杜维明等《当前学界的回顾与展望》,《开放时代》2003年1期,第139页)
自从19世纪启蒙时代以降,社会的发展就是理性主义、工具主义、科学万能论高歌猛进的时代。人类依靠科学使用技术,把越来越多的“必然王国”转变成“自由王国”,并同时生产出越来越多的生产与生活资料,生活水准因之大幅度提升,物质、人员、信息等成为一股洪流在各国间各地区间迅速地交换,这即是所谓“全球化”的过程。可是,这种主要为科学、经济、制度的全球化浪潮并没有与主要是自然生存的“地球村”观念、尤其是没有与人类存在的“生命共同体”的观念很好地协调起来,毕竟后者是在20世纪60年代以后才逐渐产生,直到20世纪末才受到人们高度重视的。
这样的社会二维的脱节和错位形成了何种问题呢?应该说,问题是相当多的,其中之一是:被认为是最好的经济制度的市场经济,其核心是个人主义的,凸显的是个人的财产所有,个人的努力奋斗,个人合法地享有自己的财富,个人与他人(包括亲戚)、组织、社会等等,皆被纳入法律与制度的架构内,这一切在经济发展的过程中也许是必要的、正确的,但这种经济的存在方式被许多人不适当地扩充为人们生活、生命与人生的基础,于是乎,人际疏离、家庭崩解、以邻为壑、道德瓦解,乃致环境污染、生态危机、种族仇视、恐怖主义、肉弹袭击、战争灾荒等等问题层出不穷地展现在人类社会的面前。由此看来,理性主义、科学主义、工具主义带来的并不完全是人类的福祉,其引发巨大的进步和巨额利益的同时也带来了无数棘手的问题,需要我们认真地思考与对待。关键在于,我们如何把经济上的个人主义与人类生存上的“生命共同体”很好地协调起来。
所谓“生命共同体”,其意蕴主要有三:一是从人类自然的生理性生命来看,人与人在生命之本质上为“一”,故而整个人类在生命存在的意义上是一个“共同体”;二则从观念上看,既然人类自然生命是“一”,那么,人类的每一份子都应该努力突破个我主义的限囿,在社会文化的层面沟通你、我、他,达到人生观、价值观上的“生命共同体”;第三是指不唯人与人的生命为“一”,人与其它的生命体乃至整个宇宙的大生命皆是相沟通为一的。由这样一种“生命共同体”的实存及观念出发,人们就可以学会与他人、与社会、与动植物、与整个大自然和谐相处,同舟共济,共存共荣。
“生命共同体”的原理贯彻于人生之中,表现为人生普化的原则,包含有二层意思:一是每个人的生活都是个我化的,但人们必须把个我化的生活普遍化,意识到:既然己之求感性的生活快乐,他人亦必求之。所以,在追求自我之感性生活的过程中,同情地理解他人的生活,在获得自己幸福生活的过程中亦促成他人也能够获得幸福生活;甚至进一步能做到放弃或部分约束自我的快感而能让他人获得更多的快感。这即是“生活普化原则”的第一层含义。其次,人们的生命亦各不相同,但人们须从异中求同,看到人之生命在存在本质上是同构的;而且生命发展上亦有共通性。在这一点上,可以说,人类死亡问题的最终解决只能求之于“大其心”的学问。“大其心”者,就是让自我生命普遍化,横接世上所有人之生命;纵接自然宇宙的生命。
在我们现实的人生中,若想做到“人生的普化原则”,根本途径和方法是“大其心”,这是中国传统哲学中陆王心学基本的功夫。宋代大思想家陆象山先生云:“宇宙无际,天地开辟,本只一家。往圣之生,地之相去千有余里,世之相后千有余岁,得志行乎中国,若合符节,盖一家也。”又说:“宇宙即是吾心,吾心即是宇宙”。为何相距千里之遥、相隔千百年之后的“圣贤”都“本只一家”呢?为何“宇宙”与“己心”同呢?在象山先生看来,宇宙之本质是“生生之道”,人是宇宙所创生的精华,其心性之本亦是“生生”(仁);从这一点而言,人之“心”与“宇宙”同。“大其心”者,亦即自反及扩充自身的精神世界,真正体会“生生”之“仁”充塞自我亦溢满天地,从而在具体的人生活动中显现“生生”之“仁”。于是,己之精神也就上达至宇宙,这岂非“与天地同”?既然与天地同,人又何有“死”?既然人们立志“要与天地同”,则在生活中又何不去做仁义礼智之事?
可见,人们可以径由“大其心”而体会到生命的普遍性,显现生命的普遍性,由此来实现生命的永恒性,从而超越死亡。这就需要人们由内在心性的修养,通过“由生观死”,再到“由死观生”来获致生命的意义和生活的价值。在这方面我们还可以从古人的祭祀活动中获得一些启迪。
中国古代民间社会不仅祭奠先祖,更广泛地进行对天、地、君、亲、师虔诚的祭祀。这种活动从根本上说,就是通过一整套的礼仪,使“小我”之精神与祖先、圣贤、天地相沟通,获得“大我”式的存在。孤零零的生命,是“小我”的生命;只有上达之祖先,并进而与天、地、君、亲、师相系,才获得了“大我”的存在,才能最终超越死亡的限囿而实现永恒。具体而言,“天地”构成人之自然宇宙生命;“君”构成人之社会生命;“师”构成人之精神文化生命;“亲”构成人之人伦生命。当人们囿于个我生理生命,而没有意识到人还有人伦生命、社会生命、精神文化生命、自然宇宙生命时,其必定是只关注个我之私事,难以有幸福的“生”和坦然的“死”。只有“大其心”,将自我生命外系之亲人、师长、国家、天地自然,才能获得好的人生方式,并最终寻找到“超越死亡”之路。
所以,人类在生命本根上都是相通的,我们每个个体不惟是家庭、社会的,也是人类、宇宙这个大生命中的有机组成部分。个人的成功、社会的进步、国家的繁荣、人类的发展,都不应该仅仅只让个别的人受惠,而应该让每个社会成员都能分享;而一旦地球上某一处发生了灾难,我们每个人或其它的任何地区也都不能置之度外。要意识到“生命共同体”的原理告诉我们:在全球化的时代,这个星球所发生的任何事情对所有的生命体而言,已经息息相关、无可置身事外了。因此,“同舟共济”应该是21世纪人类的新人生观,我们不仅要分享一切现代化带来的进步、快乐和幸福,而且必须共同承受社会的灾难与痛苦。所以,我们要特别关注弱势群体的问题、落后地区的问题、贫苦大众的问题、收入差距太大的问题,等等,给以同情的了解并予以尽可能的帮助,既然大家乘坐的是“同舟”,就必须放弃个我主义的生命观,真正转换成“同济”——互相关爱、互相支持、共同发展、共谋幸福。
三、超越死亡问题两原理
(一)“生死互渗”之原理
以上三条原则基本上解决的是人“生”的问题;而生死哲学核心原则之一“生死互渗”则主要解决的是如何超越死亡的问题。人之一生中,要么会遇见陌生人之死,要么经受亲人亡故之痛,更另人不寒而栗的当然是——自我之死。人如何能保持“死”之面前的尊严?并由“死”之存在获得“生”之方向与动力?这就需要理解“生死互渗”的原则。
所谓“生死互渗”指的是:从浮面上看,人之“生”与“死”完全不同,判然两别;但深入一步去思索,则会发现,“死”并非出现于人生命的终点,处于人生过程的最末尾,而是渗透于人生的整个过程之中的。也就是说,“生”包蕴着“死”,“死”则意味着“新生”,所以,“死”也可说蕴藉着“生”。比如,人生之中,细胞、肌肉、头发等肌体时时刻刻都在新陈代谢,这是生中有“死”的表现之一;人每活一年一天一小时,过去的便永远地过去了,不可再现了,亦相当于于“死去”了一年一天一小时;而人们在成长中的某个时候突然就拥有了死亡的意识,并将伴之终身,且随着年龄的增加,这种意识日趋强烈,这是精神意识中包含有“死”之因素的表现。这些都是“生死互渗”原则的知识论含义所在。
“生死互渗”之原则在人之生死问题上的功用在于:首先可以让人们不恐惧于死。一般而言,世上人皆喜生厌死,其根本原因是将生与死截然两分;可实质上,“死”并非人“生”的异质性存在,生与死互渗互融,对每时每刻都相伴于我们一生的“死”又何惧之有?人是一种生物,必然逃不脱死亡的命运,无论是接受还是不接受,死亡都会在某时某刻降临。既然如此,人们就必须正视死亡,活着时不要回避死亡的问题,因为即使你想回避也是回避不了的。有了这样的深层次之知,可以相当程度地减轻死亡的焦虑和恐惧。
其次,“生死互渗”的原则还提醒人们:在“生”的过程中,一定要不忌讳死亡问题,要以正常的心态沉思相伴于“生”之“死”的问题,从而可以由死观生,获得如何安排“生”的正确方式。关键在于,在死亡的问题上,人们可以从海德格尔的“由死观生”之原则来达到对生命存在价值的珍惜;从“生死互渗”观达到对死后生命永存的追求,以及对现实生活中更有价值的事物,如人伦亲情、世俗友情、人间爱情、精神价值的创造等的体认,从而不懈地追求之,这就让人们的“生”有了方向与动力。
再次,“生死互渗”的原则告诉人们面对死之必至的命运时,应该以“超越死亡”为人生的终极目标。所谓“超越死亡”,并非指人肉体上永恒不朽、长生不死,这绝对不可能,它指的是:(1)人们在直面人生时,能够坦然地面对死亡,在心理上不畏惧死、不害怕死,从而享有生的欢欣和“死”的尊严。(2)人们可以正常地深思有关生死的各类问题,为面对他人(如朋友和自己的亲人),尤其是自我生命的终点作好心理与生理上的准备。(3)人们可以把对死亡的认识转化为人之生活过程与生命进程的动力,将死亡观转化为规划人生的资源和促进人生发展的动力机制,从而既幸福地“生”,亦坦然地“死”,最后则能超越死亡,获得精神生命的永生与不朽。
在这一点上,我们尤其要从中国传统生死智慧中获得解决现代人生死问题的深厚资源。中国传统生死智慧有两大类型:一是可以沟通生死的智慧,如儒家“杀身成仁”、“立德、立功、立言”的生死智慧;道家“生死齐一”的智慧;中国民间百姓“阴间与阳间”的智慧,以及佛家“了生死”的智慧。另一类型是不能沟通生死的智慧,如《列子》书中“生不知死,死不知生”的智慧。从浮面上看,人之“生”与“死”的确完全不同,判然两别;但深入一步去思索,则会发现,“死”并非出现于人生命的终点,处于人生过程的最末尾,而是渗透于人生的整个过程之中的。也就是说,“生”包蕴着“死”,“死”则意味着“新生”,所以,“死”也可说蕴藉着“生”,这即所谓的“生死互渗”。一个文化素养不高者,通常可以从民间的“阴间”与“阳间”的死亡观念中去汲取智慧,从而达到“生死互渗”的体认;一个有极高道德境界者,可以从儒家“立德、立功、立言”的“三不朽”中获得“生死互渗”的智慧;一个有高超人生艺术者可以从中国古代道家生死“一体”的智慧走到“生死互渗”观;一个有宗教情操者可以从佛家“了生死”的智慧中获得“生死互渗”的观念,等等,他们因此而不同程度地透悟到生死的本质,获得了生死的大智慧,可以坦然而平静地走向死亡。而不能沟通生死的智慧则会使我们生前或纵情于声色,不知为何而活;一旦面对死神,就会感受到特别巨大的焦虑、恐惧和痛苦。
最后,从“生死互渗”的原则从发,还可以深刻地体会死亡的意义与价值。死亡虽然让人们世间的一切彻底的一无所有了,但是,其仍具极大的意义与价值,这是每个有死者都应该努力去探究和学习的。
第一,死亡的价值之一在于,能让人们更珍惜自我的生命;从而,死亡能让我们的人生更延长,让我们的生命更丰富,让我们的生活层面更扩张。这个世界上几乎人人恐惧于死,却没有多少人意愿谈这件事。其实,人们恐惧死亡,才能珍惜生命;一个人如果连死都不怕了,他对生命的态度就可能会出问题。所以,即便是我们有些人不好意思说出口的“怕死”亦有其意义所在。当我们每一个人在想象中感受一下死神的脚步时,我们会倍感生命的可贵。因为,死是生的反面,死意味着我们“生”的断灭,我们又怎能不抓紧生命中的每一分一秒,努力去有所作为呢?我们要尽量让生活有内涵,有起伏,有变化,越丰富越好。
真正的人生展开,一定是从思考死亡开始的;而人们对生命时光的珍惜,也一定是在有死性的体认下才会真正做到的。有一些人,在活着时,任由生命的时光白白流逝,毫无察觉,可以认为“他或她”是“死的”;而在“他或她”即将死去时,突然间发现了生命之可贵,于是抓紧去做一些有意义的事,此时,“他或她”才开始真正地“活着”。所以,在死亡的映照下,我们才能真正感受生命之美,生活之好,人生之不易,从而珍惜生命。
第二,死亡的最大意义在于时刻提醒我们要善用此生,获得更好的生活,更有价值的人生。人在一生中,往往在有许许多多的追求目标,有的目标是人们主观去选择的,有些却是客观的必然性走向。人生客观的终极目标是什么呢?是“死”。生活只是过程,死亡才是目的。没有人愿意死,但人生的终点站就是死,这是人生自然且必然的目的所在,虽然不是我们的选择,却不能改变之。所以,从根本上而言,人是为“死”而活,向“死”而在的,这就是人生的实理。许多人在这种客观的必然性面前,在死亡这种彻底虚无的前景下,或悲观失望,倍感无意义与价值;或以无度的纵情声色来忘却一切。但是,我们完全可以换一个角度来看待人的必死性。实际上,在死神脚步日渐临近中,我们才能奋发努力。如果没有死,如果生命没有限度,我们是很难获得人生的冲力与动力的。设想一下,如果有朝一日人人都无死了,那人类一定陷入到完全的懒惰之中,人们也展现不了任何的生命之璀璨与辉煌。
所以,死亡的存在与近逼,让我们每一个人都得严肃地思索这样一个大问题:在生命这一有限的长河中,我们生活的浪花要如何的拍打呢?有许多人在生死关头时,回顾往事,常常感叹:我这一辈子都没有真正活过!这是为何呢?因为生命过程一片空白,生活也像一页白纸。所以,我们要时刻掌握生存的法则:生命的底线是我们需扮演好每个人生时段的特定角色:做好人之子或女;当好父与母;做好长辈,坦然面对人生的终点站——这是血缘生命对我们的要求。生命的高要求是:我们要与各种人诚实交往,形成复杂的人际关系,让孤独与寂寞远离我们的生活,也让我们更好地立足于社会,获得成功与辉煌——这是人际社会生命对我们的要求。最后,我们要去丰富我们的精神世界,努力学习人类一切文明与文化的传统,提升我们的文化素养与道德的水准,充分发挥人精神世界的创新性,去努力地创造物质的与精神的产品,既贡献给社会,亦让自己获得社会与他人的尊重,占据社会舞台的有利位置,若能成为耀眼的社会之“星”,成为历史中的伟大人物,那便是善用了此生,爆发出了生命中的高能量。所以,人们由死观生的结果一定是:人生中最大的价值是创造,是友情、人情和爱情。但我们决不能到临终那一刻才明白这一点,要在生前活得很好、很健康、很顺利时就知晓这个人生的至理。从而在人生过程中去积极的创造物质与精神的产品,去拥有个人的事业,珍惜人际间的友谊,重视家庭的价值,寻获知心朋友。如此,当我们的生命结束时,就不会为面对的死亡而沮丧,因为在生活中我已努力了,完成了人所应该承担的责任,也获得了人生莫大的成功,亲人们记得我,社会忘不了我,历史留下了我,我何不安心瞑目呢?实际上,这个世界为何如此丰富多彩?就是因为无数的先辈们努力地在这个世界上留下了许多许多,现在轮到我们加倍的努力了。所以,人们自“生”观“生”是得不到“生”的,只有以“死”观“生”才能“生”,亦即可以填充上无穷无尽的人生动力,生命不息则奋斗不止,这样必使我们的人生更有价值,生命与生活也更有意义,这也可称之为“自死而得生”。
第三,死亡还能让我们走向豁达、宽洪大量、逍遥自得。常可见社会上的许多人,这也要求,那也要取;这也舍弃不了,那也放不下。活得累,活得烦,活得苦,活得没有自我、没有尊严。这是人们囿于“生”而忘记了人人必死的实存造成的。每一个人都应该想一想:人生时两手紧握,似乎要抓住什么,但决然从生之前带不来什么;人死时两手松开,象征着世间的一切又那能带走分毫?既然生带不来,死又带不走,我们又何必事事计较,物物执着呢?既然死将带走我们的一切,而我们每一个人都必然会死,那生前的种种失去又有何痛惜之有?纵有广厦千间,我们也只能夜宿一床;纵有无数美味,我们也只有一饱而已。中国古代大哲庄子告诫世人:要“物物而不物于物”,意思是说人生之中,不要为外物所累所拘,使自己的一生入不了逍遥之境。人们要做到这一点,囿于生活本身是做不到的,非得有生死智慧的帮助才行。
“生”,我们无法自主选择;“死”,亦不以我们的意志为转移。我们所能自做主宰的只是人生中的一段“活”的过程。只有死亡才告诉人们生命的有限,生活的享受也是有限的。所以,生命中最最重要的不是物质的财富而是人际的关系与精神的追求。死亡昭示我们:人之生不仅仅是个我的、感性的、当下的,而是具有普遍性。如:人生中任何事件都只能是你碰上他碰不上,惟有死是每一个人都要遭遇的,这就是人生的普遍性;人在迈向生命归途时,是人生最为脆弱的阶段,他或她需要生理的、心理的、社会性的救助,临终病人无不渴盼着亲人在旁,这也昭示着生命存在的普遍性。可见,亲情、友情、爱情、人情等人间之情感是可以长存的,精神的创造物是可以永恒的,一切的物质享受却是过眼烟云的。我们固然不要放弃适当的物质享受,否则生活将了无乐趣,生理生命也无法生存;但我们更应该去努力于世间之情的酿造,努力发挥精神生命的创造性。而要做到这一点,必须在活得很好时,在观念意识上先行到“死”,由“死”观“生”,这样,我们就可以在生活中,在与人相处的过程里,不斤斤计较,不执着不放,名利心淡薄一些,生命从容一点,交往纯洁一些,生活也要简单一些。这样,当人们死之后,可以把思想留在世上,把情谊留在世上,把精神的产品留在世上。这就把“死”转变成了“生”的动力和求取的内容,寻获到了生死的意义与价值。如此,在临终前,我们回首往事,若觉得没有虚度,那便可以笑离人世了。这即是死亡给我们每一个生者的教益。
第四,死亡是新生命创生成长之基。任一生物有“生”必有“死”,我们一成形为“人”,也就必须接受“死亡”的必至。我们决不能把死亡视为生命的失败,更不能认为死亡是生命的全部毁灭。实际上,有“死”才有“生”,正如有“生”才有“死”一样。死亡的生物学意义在于:一者,生命的自然选择需要基因的重组,否则生命将无法适应大自然的环境变化。而生物的生生死死正是实现这种基因重组的最好方式。二者,死亡是让生命体保持在大自然资源允许范围内的一种手段。生物具有无限繁殖的本能,以宇宙地球有限的资源是无法承受的,所以,自然进化选择了“死亡”来作为生命体与资源达到相对平衡的方式。生物一代接一代出生,必须伴随着一代接着一代的死亡,这就是生命体不可移易的规律。我们人若从根本上明白了这一点,坦然地接受死亡的悲剧性命运,实际上就是要知晓:我们既然生了,过了一辈子,如今走向死亡,正是以一种牺牲精神让出位置与资源给下一代。不要去追求肉体的无限存在,那做不到,也不符合生命伦理。我们每个活着者的全部问题在如何“活”,而决不在如何逃避“死”。明了这个生命存在的至理,我们的心胸可以更宽广,眼光可以更深远,做自己该做之事,行自己该行之道,努力于生前,不必悲哀必死的终点,方不枉在世间走这么一遭,方不枉堂堂正正地做人一场。
实际上,死亡不但是“生”的一切结束,也是一切“生”的开始。人类害怕血缘中绝,所以繁殖了难以计数的后代——这不就是“死”后之“生”吗?在生命的长河中,人的基因可以不死,其遗传编码汇入整个人类生命代代延续之中,永恒长久。人类在世间的一切努力,孜孜不倦地发展生产,推动社会文化与文明的进步,创造出日新月异的科学技术,为的是什么?为的只是“求生抗死”,若无死的胁迫,人类将懒惰无比。死亡是催生人类活力和进步的“助产婆”,这也是一种自“死”而得“生”,死亡的意义不可谓不大。因此,在另一种意义上说,“死”是生命的另一种形式,只要我们不囿于个我之生命,我们就一定能体会到:每个人承自父母之精血的生命,实为传承了成千上万的逝者之血脉,是社会文化与文明的综合体现。从死的那一刻始,我们又进入到无数逝者的行列中,成为下一代生命创生的基础。所以,在认识死亡的意义与价值的问题上,具备家庭家族的血缘意识,具备社会及宇宙的宏大视野是非常必要的。
从宇宙的视野来看,生命就是一无限无穷之流,每一个生命都是其中的一分子、生命长链中的一个环节,生命就是这样前赴后继,生生不息。从这一意义上来看,每一个人的生命都是永恒的。
第五,死亡是一种安息安宁,是永恒的甜蜜梦乡。死亡是超验之存在,人们活着时,不知死;人死后,则无法言说。所以,死亡是不可知之物。死是一种最个我化的体验,俗话说:人是一样“生”百样“死”,意思是,人人出生的方式皆是父母婚配、十月怀胎,产下的新生儿;但每个人死亡的时空和方式都不一样,死亡是要每一个人自我担当的,毕竟无法请人替代,也无法讨价还价。死亡又是最最普遍化的存在,每一个人活得都不一样,唯死这一结局是相同的。我们来自宇宙的永恒,将必回到永恒之中。据统计,自人类诞生至今,已有六百亿生命逝去了。人出生了,是一种偶然,不为什么,也没什么特别的含义;然后经过一段称为“生活”的过程,再必然性地死了,如此而已。
生命死亡的这些性质可以让我们产生无限的暇思,最好的想法是:我们可以也应该把死亡视为一种永恒的梦乡。人们在世间万分劳累,生活中吃尽了苦头,身疲心倦,于是,通过“死”而进入到无争斗、无痛苦、无烦恼、无悲哀之境,那是一种永久的安息,永恒的甜睡,岂非也是一种归宿?也是一种幸福?中国古人把人生视为“旅途”中漂泊之“寄”,而把死者称为“归人”——回归大地之母的怀抱,融入到人类大生命的永恒之中,从而永不受人间风刀雪霜之苦,这是有其道理的。
实际上,我们人在生前,总想去获得永恒性,也许终其一生亦难得到。惟有死才赋予我们每一个人永恒。逝者的时空永远定格在死的那一刻,年龄再也不会令人担心地不断增长,逝者也永远没有了苦恼、痛苦和悲伤,不会受到肉体与心灵的伤害。此外,在人世间,我们许多人最大的不满是——不公平。充眼望去,人与人有贫富的区别,有贵贱的高低,有机会机遇的不同,有生在此国还是他国之别,等等等等,这都让我们躁动不安,心生愤懑。而且,世上的不公几乎是不可消除的现象,无论你多么努力地去争取平等的权利,也常常会面对生存境况感慨万千:上苍何其不公!?与人之“生”无法达到不公完全不同,“死”是最大的公平。一者,任何人都必死;二者,任何人死后皆是回归大地,没有例外,也不会有其它的出路。死神是真正铁面无私的“法官”,让世俗的每一个人皆享受到完全同等的待遇。这不也是死亡的意义与价值吗?死亡让我们实现了人生中不可实现的追求。
可见,一个人仅仅关注“生”,未必能很好地“生”;只有透悟了“死”,并能立于“死”的视角观察“生”者,才能更好地“生”。这就叫立于生命的“终点”来看人生的“中点”,自“死”而得“生”。这样,便可以在我们短暂一生中创造出更大更多的意义与价值,让人生更辉煌,并获得了面对死神将至的坦然与心安。
(二)“死是生活的中止,生命可以永存”原理
现代社会为节省土地资源及丧葬费用,大力推行火化的丧葬方式,在这一过程中往往伴随着这样一种生死观的推进:死有什么呢?人一死什么都不知道了,有什么可怕?一死烧之,一烧抛之。王绥鑫先生回忆说:“1954年,我们开始推行火化,到了1956年,火化的宣传和实行工作得到了政府更大力度的支持。当时宣传火化主要内容是宣传讲科学、破迷信。不少人认为人死后仍有灵魂,火化时会感到痛,因此不忍心将亲人火化。我们就向他宣传‘人死如灯灭’,世界上根本没有鬼神,现退一步讲,如果尸体真的有感觉,那么在土里慢慢腐烂不是更痛苦吗?还有一个重点就是宣传火化能够大大减少丧葬费用。”(方虹整理《那时,我们如此推行火化》,文载《殡葬文化研究》2006年2期,第31页)这里特别要强调的是:虽然人之肉身永存的观念非常错误,而“人死如灯灭”的观念则有着更大的问题,这会导致这样两种灾难性的后果:或者让人们在生前沉溺于肉欲,无所顾忌,甚至胡作非为、无恶不作,口头语是:“反正都是要死的,有什么不能干啊!老子做了又怎么样!”或者心如死灰,寻觅不到任何人生的价值,丧失了生存与发展的人生动力,思想深处的观念是:“人都要死,一死万物空,一亡万事休,努力又为了什么呢?奋斗又有什么用呢?”这是二种危险的人生观与人生实践方式。现代中国社会为何在社会道德方面出现如此多的问题,为何社会总有那么一些亡命之徒横行城乡,中国的犯罪率为何总不能大幅度降低,这种“人死如灯灭”的观念是其背后的重要原因。
为此,我们必须大力推行现代的生死观教育。也就是说,要改变人们肉身永存之观念,意识到人之身体是会死且朽的,故而如何处理都是可以接受的;但人之逝又决不是“人死如灯灭”,什么都没有了。健康及合理的生死观是:死是人之“生活的中止,但生命可以永存”。我们必须要意识到逝者虽然已矣,但其生命的重要组成部分却可以永存。
根据生死哲学的研究,人类之死与动物之亡是完全不同的,死对动物而言既是生存的结束也是生命的终结;而人不一样,死意味着人之生存的中止却并不意味着生命的完全结束,人为万物之“灵”者,就在其能通过某种途径和方法在生命的存在面超越死亡。因为,人之生死可以区别为三个层面:一是生物学生命的生死,二是血缘、人际的社会生命的生死,三是精神生命的生死。所以,完全从生物学或病理学的意义来理解人之生死是不完整不周延的。
首先,我们可以知晓,人之血缘、人际的社会生命的生死与生理性生命的死亡异步。一方面,在人们生理性生命终止之前,人们的血缘、人际性生命可能提前死亡。这意味着这个人没有后代,所以,没有血缘生命的延续;亦意味着他或她因为衰老或疾病等而与社会隔绝,人际关系的生命也停止了。另一方面,我们必须意识到,从大多数人生存的实况来看,人们一般都会有后代,所以,逝者已矣,但因其有绵绵不绝的后代,而使其血缘生命在生理性生命中止之后仍然存在。而且,人们在社会中生活数十年,人际关系的建构非常复杂、非常丰富,即便其死后,仍可能有众多的人记得他或她,这样,其生理性生命虽然中止了,可其人际的社会生命应该还在延续。这就是中国古代贤哲常常念叨的“天地有好生之徳”的本意,主宰宇宙万物的“生生之德”使万事万物永不止息地创生与成长。为配此“天德”,中国古人特别重视血脉的繁延、对逝者的丧葬和祭祀,这都是为了让逝去者的血缘生命与人际社会的生命能够永存。
其次,我们还可以明白:人之精神生命的死亡与生理性生命的死亡亦异步。当然,也许一个患了严重疾病者,在生理生命中止之前,如果其已无任何的精神活动和意识的反映,且他也没有在生前创造出一些永恒性的精神产品,那么,可以说其精神生命早于生理生命而中止了。还有一些人,他们的生理生命正常,但却因为人生重大的失落与挫折——比如遭遇“白发人送黑发人”的惨况——而心如死灰,对周遭喧嚣的花花世界一点都没有兴趣,心灵完全闭锁,形如“活死人”,此人的精神生命也可以视为已中止了。不过,这样一种状况是可以改变的,通过哀伤抚慰的工作,人们可能会逐渐地治愈人生之痛,恢复意识与精神的活动,这时其精神生命就复活了。也有许多人,生前创造了一些永恒性的精神产品,如音乐、绘画、文学的创作,如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和人文科学等的发明创造,如道德人格榜样的矗立,如世间丰功伟业的建立,等等,那么,虽然其生理生命已完结,可因其“立德、立功、立言”了,则其精神生命永存于世。也就是说,在生理生命中止之后,其精神生命还在延续,这也即是对死亡的一种超越。
从以上两点来看,人们都要坚信:死亡是人生活的结束,而非生命的终结。生活是人们当下此在的感觉,若人们已然逝去,当然已无任何的感觉,生活可以说因为死亡而完完全全地丧失掉、中绝了。但这并不意味着人之生命也中止和中绝了。生命是过去、现在与未来的一条“流”,死亡可以让人们过去与现在的生命中止,却不能完全中止人们未来的生命。意识到这些道理非常重要,人们可以从中明白自我的人生责任是:繁衍及培育后代,努力构建和谐的人际与社会的关系,并致力于物质与精神价值的创造,从而让自我的生命永恒存在。
四、简短的结论
1、现代社会人类借助于科学技术及制度的改进已大幅度提升了生活的水准,但并没有同步地提升生与死的品质。基于这种认识,有必要通过生死哲学的研究来使现代人真正实现生之幸福与逝之安乐的理想之境。
2、在研究生死的问题上,人类历史上已出现了死亡哲学、死亡学、生死学及生死哲学等诸学科。我们一方面应该去获取关于生死的知识性学问,但更重要的则是将生死哲学的知识落实于自我之生活的实践中去运用,把生死的知识性学问转化为生死的生命性学问,使理论知识成为生活的智慧,以应因我们每一个活着者都必然要面对的生死大事,这即是从“学习生死”到“学会生死”。
3、生死哲学在解决人生问题方面有三条原理:生命与生活的紧张之原理;人生时光与物理时间不等式的原理;“生命共同体”的原理。生死哲学超越死亡问题的方面有二大原理:生死互渗之原理;“死是生活的中止,生命可以永存”的原理。理解这五大原理并贯之我们的生活实践,则可以解决许多重大的人生问题,超越诸多死亡问题,最终获得生之幸福与逝之安乐的最佳人生状态。
(文/心灵花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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