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2-07-26 22:22 类别:心理学堂
心理导读:有很长的时间,催眠师简单把催眠深度分成三种,即是轻度催眠状态、中度催眠状态与深度催眠状态。 轻度催眠状态是指,被催眠者身心放松,处于舒服的感觉里,但这时对于催眠指令的反应不佳,所以被催眠者常常会以为自己并没有被催眠。 ---心灵花园
其实,已经开始进入催眠状态,只是深度还不够而已。在这种状态下,被催眠者的心里防卫渐渐降低,比较能说出平常不愿意流露的话,心情也比较平稳,适合进行一般的心理谘商。
中度催眠状态是指,被催眠者身心放松,也能够对于催眠指令反应良好,同时,被催眠者意识清醒,甚至比平常更清醒。
这时候,意识与潜意识搭起了一道桥梁,催眠师可以直接对潜意识下指令,潜意识可以直接把特定的讯息送到意识层面,例如,当催眠师下指令说:“当我从一数到三时,潜意识会引导你回到问题的根源……” 然后,数到三时,被催眠者就回想起遗忘的关键记忆,甚至重临其境。在我的谘商室中,大部分的催眠治疗都是在这个状态下进行。
深度催眠状态是指,被催眠者身心放松,对于催眠指令反应良好,但是,他的意识不清醒,甚至不知道当时四周的状况,沈浸在非常主观的个人世界里。当他结束催眠时,很可能也无法记得催眠中发生过那些事情。
催眠舞台秀就是刻意将参与者催眠到深度催眠状态,夸张地表现出“完全被催眠师摆布”的娱乐效果。在心理治疗时,深度催眠状态并不需要。尤其心理治疗常常着重在当事人对于过往经验的重新诠释、人生经验的统整,在在都需要清醒的意识状态来参与,所以中度催眠状态是最合适的。
当我们更深入研究催眠状态的各种复杂现象时,就会发现简单的三分法虽然有其实用的价值,却无法进行更细微的分类。
经过学者的辛勤努力,Davis-Husband把催眠深度分类成三十种,LeCron-Bordeaux分成五十种,史丹佛量表则分成十二种,以下我就拿较常被应用的Arons的六种深度来介绍。
第一阶段:眼皮胶粘
有点被催眠了,但是很轻微,当事人还不觉得自己被催眠,自认为完全清醒。小的肌肉开始受到控制,例如眼皮胶黏反应可以在这状态下出现。
第二阶段:手臂僵直
更加放松了,大的肌肉开始可以被控制,例如手臂僵直反应(Arm Catalepsy)。内在的“碎碎念”,心里的叨叨絮絮的念头、跑来跑去的胡思乱想,会开始减弱。
第三阶段:痛觉部分丧失
所有的肌肉都可以受到控制了,可以让被催眠者坐在椅子上站不起来,无法走路,不能清晰地数数字,痛觉部分丧失。 舞台秀催眠师至少要引导参与者来到第三阶段才能配合演出,例如下指令说:你可以动,可是走不出这个圆圈。他果然走到圆圈时,就无法跨越过去。
第四阶段:数字遗忘
开始产生记忆丧失(Amnesic),出现更多的催眠现象。被催眠者会真的接受指令而把数字、姓名、地址等等忘掉。 另外一个重点是,痛觉丧失(Analgesia),但是触觉还在,可以进行大部分的牙科治疗、外科小手术。被催眠者会感觉到好像有空气吹近伤口,但不觉得痛。
第五阶段:正性幻觉
开始梦游(Somnambulism),出现完全麻醉现象(Anesthesia),既不会觉得痛,也不会觉得被碰触,亦即痛觉与触觉都消失。会出现正性幻觉(Positive Hallucination),看见实际上不存在的人事物。
第六阶段:负性幻觉
非常深的梦游状态,出现负性幻觉(Negative Hallucination),看不见实际上存在的人事物。
根据临床经验,大约有百分之二十的人只能到达第一、第二阶段的催眠深度,百分之六十的人可以到达第三、第四阶段的催眠深度,百分之二十的人可以到第五、第六阶段的催眠深度。
在区别这六阶段的催眠深度时,有四个标准:
1、肌肉僵直(Catalepsy):被催眠者无法自由运动肌肉,在前三阶段逐步增强将。
2、记忆丧失(Amnesia):这是区辨第三与第四阶段的关键,例如催眠师如果要求从一数到时会忘掉七,在第三阶段的被催眠者可能无法清晰发音、数数,在第四阶段则会真的忘掉数字七。
3、麻醉现象(Anesthesia):这是区辨第四与第五阶段的关键。在第四阶段,会出现痛觉丧失(Analgesia),不觉得痛,但会有碰触感,第五阶段时,则出现既不痛也没触觉的麻醉现象(Anesthesia)。
4、幻觉(Hallucination):在第五阶段会出现正性幻觉(Positive Hallucination),例如你拿出一瓶装着清水的水晶瓶,暗示对方这是一瓶高级香水,对方一闻,就会感受到香水的芬芳。
第六阶段则出现负性幻觉(Negative Hallucination),看不见实际上存在的人事物,例如你暗示对方,当你从一数到三,他睁开眼睛时就看不见墙壁上的时钟,然后,他睁开眼睛后,就会发现墙壁上空无一物。 关于负性幻觉,有一个重点是即使学习催眠很久的人都没正确理解的,那就是被催眠者并不是真的没看见,而是他看见了,却当作没看见。换句话说,你必须先看见,才能看不见!
譬如说,你给对方下指令说,等一下睁开眼睛之后,会看不见室内的桌椅,于是,他睁开眼睛后,发现室内都没有桌椅,所以他只好把手上喝水的杯子放到地上。可是,当他在室内走来走去时,他会不会因为没看见桌椅,就整个人撞倒桌子或被椅子绊倒呢?答案是,不会。
他的心灵深处,有一个隐藏的“观察者”(Hidden observer),仍然清明地照见这一切,虽然主观上他没有看见桌椅,但是实际上“他”看见了,所以不会跌跤。这就是我先前说的:“你必须先看见,才能看不见!”的真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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