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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理学堂:什么是后现代家庭治疗?

发布时间:2013-08-02 15:55 类别:心理学堂

  
  心理导读:在团体中沉默的人总是会引起许多关注,于是我决定提出我的困惑:当我们带着某一治疗学派来看待或诊断案主的问题,是否我们只看到我们想看到或听到我们想听到的?在这个同时,案主的声音会因此而沉默了?倘若案主有机会听到我们的讨论,他们会怎么想?而这些问题常常盘绕在我的心中,在我的每一次的治疗及督导的工作中。作为一个治疗师及督导,我常常留意我“知”些什么?不“知”些什么?及我是如何知道我知道和不知道。    ---www.tspsy.com
  
心理学堂:什么是后现代家庭治疗 ?

心理学堂:什么是后现代家庭治疗?

  道可道,非常道;名可名,非常名。
  
  --老子道德经
  
  打从我攻读婚姻与家庭治疗硕士学位起,就对治疗师所抱持的理念与思维的运用十分感兴趣。有一次团体督导中,我的同学提出一个伴侣治疗的工作片段来讨论,她提到在治疗中的挫折与无力感,希望透过督导找到突破与新的工作方向。当时,担任督导的教授是以擅长鲍文(Murray Bowen)学派著称,于是他从鲍文学派的观点讨论这对夫妻之间的“焦虑”(鲍文认为焦虑是导致个人在关系中分化不清的根本因素),读到我们的教授建议我的同学处理夫妻在各自原生家庭中分化不清的议题。大家根据家庭图及治疗师提供的个案信息热烈讨论,并给予治疗师许多可能切入的方式。坐在其中的我歪着头不发一语聆听所有人的想法,但是心中的困惑却愈来愈大。
  
  在团体中沉默的人总是会引起许多关注,于是我决定提出我的困惑:当我们带着某一治疗学派来看待或诊断案主的问题,是否我们只看到我们想看到或听到我们想听到的?在这个同时,案主的声音会因此而沉默了?倘若案主有机会听到我们的讨论,他们会怎么想?而这些问题常常盘绕在我的心中,在我的每一次的治疗及督导的工作中。作为一个治疗师及督导,我常常留意我“知”些什么?不“知”些什么?及我是如何知道我知道和不知道。
  
  倘若从老子的观点来看,治疗师对于案主的问题所持有的“道”(以老子的语言来说)—无论是焦虑或自我分化不清—可能并非是常道或是王道。然而,被认为是所谓的专家的治疗师所持的“道”往往是凌驾于案主对他们所处的困境的理解或是“道”。我想,作为一个专业的助人工作者,是有必要反身凝视我们的在与案主工作中的姿态并检视我们的“道”了。
  
  后现代家庭治疗经典
  
  本书作者Harlene Anderson是合作取向治疗──与焦点解决、叙事治疗并列于后现代家庭治疗大伞之下的门派──的创建者之一。合作取向治疗始于以哈洛.古利辛(Harry Goolishian)为首的一群治疗师在德州盖维斯顿一个医学中心进行的多重影响治疗研究计划,贺琳在一九七○年加入这个工作团队,这个工作团队早期受到戴维.杰克森(David Jackson)、乔葛利.贝特森(Gregory Bateson)及加州Palo Alto的Mental Research Institute的影响很大,之后,这个工作团队接触更多当代诠释学者,像是葛达玛 (Gadamer)、哈伯玛斯 (Habermas) 和海德格 (Heidegger),哲学家德利达 (Derrida) 和维根斯坦 (Wittgenstein)等,及社会建构论学者肯尼斯.葛根 (Kenneth Gergen) 的工作,并且不断从实务工作及与其它治疗师的交谈中汲取经验。自一九八○年代初期,Harlene和哈瑞葛鲁森对治疗、系统、语言、治疗师的角色、治疗关系提出极有创意而有别于传统家庭治疗典范的新观点。至今,他们的观点不只受到美国境内治疗师的欣赏,也在国际婚姻家庭学者及治疗界大放异彩。
  
  开始认识Harlene是透过她的书籍文章、工作坊及研讨会,在这些初期的接触中,Harlene让我印象最深刻的是她对于治疗该如何做一向着墨不多,但是在治疗、关系及治疗师的角色等议题上则有极为深入的思考及新颖的观点。于是,我开始检视我的“知”与“不知”以及认识“知”的建构过程。这对我的治疗工作带来很大的影响,让我对案主如何建构他们的“知”也非常留意;对他们在关系及文化脉络中如何理解他们的生命经验、关系及事件更有极大的兴趣。
  
  我还记得有一次,一位由儿童精神科医师转介来的母亲带着十一岁儿子跟我会谈,她悲伤地诉说这孩子被诊断是躁郁症,终其一生需要靠药物来协助病情。她希望我能够改变她的儿子。而那名十一岁男孩看似极为愤怒地坐在一旁沉默不语。透过交谈我获悉这位精神科医师是如何做出诊断及案主是如何理解与经验所谓的躁郁症;我也理解躁郁症对他们家庭关系带来了怎样的影响。随着进一步的交谈展开,我更学到这个家庭对他们经历过许多重大生命事件的观点和意义,例如家人的分离及离婚等。在展开治疗一个半月之后的一次会谈中,这沉默的男孩终于含泪愤怒地告诉母亲他不是躁郁症患者,他说他的“愤怒”是对父母亲离婚的抗议和伤心的表现,他的“忧郁”乃因对离开的父亲怀有无法言喻的思念。透过更多的交谈,这位母亲与男孩对离婚、家庭关系及躁郁症诊断的“知”都有了新的观点,最后这位母亲带着男孩回到精神科医师的办公室,亲口告诉医师:“我的孩子不是躁郁症。”
  
  治疗结束后的六个月,在与这位母亲的电话联系中,她告诉我她的儿子已经重回学校且学习表现令她十分骄傲,他们的关系也非常好。从治疗的谈话中他了解儿子对父亲的爱和深刻的思念,因此多次主动安排他们见面或共度周末,但她也常常看到儿子因父亲不克前来或临时爽约的伤心和失望,她告诉我她非常心疼儿子经历从满怀期待到失望溢于言表的情绪三温暖,但是这也给了他们更多的机会讨论他们正在创造的新的家庭关系和面貌。她也告诉我她有一个正在交往中的对象,她很感动儿子对她的新感情给予最深的祝福。
  
  这是一个让我十分感动的家庭。我想透过这个治疗经验来简单地讨论许多心理专业工作人员对带着后现代/社会建构论观点的合作取向治疗对会有的误解和疑虑。首先,对于诊断,合作取向治疗师并不否定它的重要性,而只是有不同的观点。葛根(Gergen)认为诊断,例如以上述的家庭的“躁郁症”,是心理专业人员的语言。治疗师透过这个特定的语言来了解他们的案主。诊断虽有助于治疗师、案主和家庭缓解他们对所谓的症状行为发生的焦虑,和对症状行为发生的处置较有信心,但诊断也可能同时窄化了治疗师对案主和家庭在他们生活脉络中独特的自我呈现的理解,同时阻碍了治疗师对其他可能影响症状行为脉络因素的了解,例如,经济结构的缺失或社会政策的改变。合作取向的治疗师在面对诊断时常常会思考下述的问题:诊断的意图是什么?治疗师的那些问题透过诊断被回答了?我们运用诊断在沟通些什么?和谁沟通?如何让诊断对系统中的成员(例如:家庭、学校老师、社工员、法官/律师等)来说是有意义的?如果案主有机会用他们日常生活的语言来描述他们的自己及关系,而不是治疗师运用的专家语言(例如:她是“童年乱伦的成人幸存者”(adult survivor of childhood incest)、母亲与孩子之间的界线不清、案主是一个“过度保护的”父亲),他们会怎么说?于是,合作取向治疗师有兴趣并邀请所有参与系统的成员用他们自己的方式和语言来述说他们的生命故事,因为如同Harlene在本书中不断强调:案主才是他们生命和关系的专家。
  
  此外,无论是在美国或台湾,我经常被我的学生、接受我督导的治疗师、参与工作坊的成员、及对合作取向有兴趣的同事问到:合作取向治疗是如此的哲学取向,并且看重语言的运用、叙事和意义的创造,
  

  是否这个治疗取向只适用于认知能力强、合作意愿高又善于表达的案主?其实不然。我曾有幸在休斯敦.盖维斯顿中心与Harlene及其它的治疗师工作,多年来我们一直都是休斯敦儿童保护中心及小区青少年服务中心的合约机构,所以,除了一般自费的案主之外,我们工作的对象大多是从法庭、学校或儿童保护局转介来所谓的非志愿案主。这些案主中有许多儿童及青少年
  
  ,其中部分的家庭是由墨西哥移民过来,他们的英语能力十分有限,而且对于参与治疗没有一点儿意愿,但这些种种的情况并不妨碍我们与他们在一起的工作。我记得在与一位儿儿童保护局控诉未尽保护之责导致孩子被她的男友虐待的母亲的第一次谈话,她愤怒地告诉我儿童保护局的工作员说谎,承审此案的法官不公正,他偏信儿童保护局的说法。她否认儿童保护局一切的指控,并且失望于他们对她的偏见且不相信她,她甚至怀疑的质问我:我是否与儿童保护局的工作员和法官一样不相信她?除了尽我最大的力量回答她对我的所有的疑问,我很有兴趣地想知道:哪些事是她希望我相信但儿童保护局和法官不相信的?她说:“我希望你相信我是一个好母亲。”这位母亲仅有中学肄业的学历,但却一点都不妨碍她对母职观点及做为一个女人的需要的表达。她也与我谈到了她对自己的看法及儿童保护局和法官对她的看法之间的冲突,以及在不同现实角力中的权力议题。
  
  部分与我工作的儿童及青少年游表达上的困难,例如,我曾与一位在特殊学校就读、语言发展迟缓的青少年工作,在谈话的初期我对于她的沉默及不时耸肩的反应感到挫折,在某次与她的老师谈话中,我意外的发现她对雕塑非常有兴趣,于是我透过雕塑来和她交谈,透过一个又一个她个人雕塑的作品及她和我共同雕塑的作品诉说她的生命故事和经验,并赋予意义。口语的语汇(verbal language)常是成人之间惯用交谈、发展意义的主要方式,但是对于儿童及不擅长表达的青少年,治疗师可能要需要学习并运用案主他们通常与他人联结的方式。而Harlene在本书中提出治疗师的态度—not knowing、不以专家的姿态出现、对案主有更多的好奇—对创造与这类型的案主的交谈空间有很大的帮助。
  
  目前在台湾大部分的治疗师或谘商师对合作治疗取向仍然很陌生,在返台任教的初期,我对于督导学生的谘商工作有些许担心。主要的原因来自于学生受到传统谘商督导的模式影响,致力追求谘商技术的精进,督导的关系常常是一个上对下的关系,因此,在督导的过程中,督导的意见往往被视为“唯一”是可以想见的。
  
  但是当我带着合作取向的思维及态度与受督导的学生一起工作时,我发现他们十分的享受对话/交谈的过程,他们开始讨论他们自己对谘商助人工作的看法,并且挑战他们对谘商关系抱持的信念,他们发现他们常常希望能帮助案主做到“案主自觉”,
  
  但是往往又引导案主朝向他们希望案主能改变的议题上去。这些挣扎与两难在交谈的过程中重新找到了意义。我的学生于是开始将这样的对话方式带入他们与案主的谘商工作中,他们发现当他们谦虚的向案主学习时,他们与案主更靠近了,并且他们看见更多的可能性。
  
  我眼中的Harlene
  
  2005年初春,我很幸运的能到Harlene的休斯敦.加维斯顿中心工作。春末初夏,正当我打包准备搬去休斯敦之际,收到Harlene一封诚挚又温暖的信函,欢迎我加入他们的工作团队。日后在与Harlene密切合作的治疗、教学及督导工作中,我对她的特质及合作取向治疗的认识都与日俱增。在工作上她总是鼓励我,并给我最大的空间去尝试我的想法。她对人的关心和爱总是化为具体行动来表达,犹记得我刚到休斯敦人生地不熟时, Harlene常邀请我出去吃饭,帮助我熟悉休斯敦的环境,在我一边工作一边进行博士论文研究时,Harlene非常关心我的研究进度并与我分享许多她自己的研究经验,也经常主动问我需要什么协助。记得有次我和她一起去学生的实习机构拜访,在与机构督导交谈中,她发现该机构服务的案主群中正好有一些符合我的研究样本条件,而当时我正在为找寻研究受访者烦恼,她马上和机构督导讨论我的研究,并积极促成机构与我在研究上的合作,令我十分感激。
  
  最让我感动的一次是我离开休斯敦,开始在纽约一所大学任教,面对陌生的环境和全新的工作挑战,我是适应的很辛苦,在多次电话及电子邮件往返中,Harlene决定来纽约探望我。当时我并不知道她来纽约之前,其实忙碌于欧洲、亚洲及北美工作的邀约,长途飞行和时差让她的身体十分的疲累,但她仍依约飞来纽约。她告诉我虽然她很累,但一定要来看我,因为她知道这对我很重要。与她拥抱时,温暖浮上心头,一股热泪早已盈眶,那天工作结束后,我们两人一起去享受美食,
  
  欣赏舞台剧,漫步在时代广场上,那时我来纽约之后第一次开怀地笑。
  
  给读者的小建议
  

  合作治疗是一个十分哲学的取向。在这本书中Harlene甚少着墨于治疗技术;而是不断的提醒治疗师对自己的认识论的反思、强调创造与案主的对话空间及对案主的生命及关系困境共同赋予意义。从学生、受督导的治疗师及参加工作坊的成员的反应中,我看到他们对合作治疗取向十分的欣赏,但常常觉得不知该如何着手。我的建议是:治疗师可以开始对自己在治疗中的每一个介入或是建议反思自己的意图,去探索自己的“知”与“不知”,并进而检视自己看待所谓的“问题”及治疗关系的框架,了解我们看案主问题的视框是如何影响我们的“所见”及同时限制了我们的理解,当我们能够不再对自己的“知”视为理所当然并且开始能够谦虚的请教我们的案主,聆听、尊重并积极的参与案主的故事及其呈现方式,我们便打开了许多的可能性。举例来说,我督导的一个治疗师来告诉我她觉得她似乎越来越不知道如何与她正在谘商的一位身障的案主继续工作,这位长期需要依赖轮椅的案主对于自己心仪的女孩迟迟不敢表达自己爱慕之意,因为害怕担误女孩的终生幸福,他决定在角落默默地守候着她。而这位谘商师着眼与案主的幸福,在谈话中不断的暗示他应该勇敢的追求女孩并创造自己的幸福,但是另一方面谘商师又不断的想起在课堂上老师一而再,再而三的强调“尊重案主的决定”。谘商师带着她的两难来找我,并希望我告诉她能怎么做。在交谈中,我们了解了她鼓励案主追求心仪的女孩其实是她对案主的爱与关怀,她希望案主像所有的人一样可以得到幸福,在她更清楚她的意图之后,她明白她仍是十分尊重案主的决定,但她希望能够与案主在“幸福”这个主题上有更多的交谈。我想合作治疗取向并不是要你丢弃你现有的工作方式或信念,而是鼓励你检视你的认识论并且提供不同的治疗思维,期盼能带来不同的可能性。
  
  Harlene这本书是后现代家庭治疗非常经典的作品之一。本书除了英文之外,已经以六种语言发行,包括丹麦文、法文、德文、日文、西班牙文及瑞典文。我非常高兴本书能发行中文版。非常感谢Hope出版社的所有努力,让在中国的读者有机会读到这本书。我希望透过本书能与中国各地区的专业人员有更多的交谈,共同提升我们对个人、家庭及小区的专业咨询工作。
  
  (文/程婉若 心灵花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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