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理导读:美国心理学家詹姆斯有句名言:"意识是个斩不断的流。"意识活动具有连续性的特征。在这连续体的一端是意识状态,另一端是无意识状态。那么,意识仅此两种状态吗?要回答这一问题,需对意识与无意识的概念作一番考察,看其内涵、外延是否能够相符,能否解释所有的心理现象。 ---www.tspsy.com
催眠治疗:第三意识与催眠状态
所谓意识,一般是指自觉的心理活动。人对客观现实的自觉的反映就是有意识的反映。人的意识是以具有第二信号系统为特征的,它是中枢神经高度发展的表现。可见,自觉性、能动性、有目的性是意识的典型特征。学者们还认为,意识具有两大功能:即意识是主体对客体的一种自觉、整合的认识功能;同时也是主体对客体的一种随意的体验和意识活动的功能。
所谓无意识,通常指不知不觉没有意识到的心理活动,它同第二信号系统没有联系,不能用语言表述。无意识也具有两大功能:即无意识是主体对客体一种不知不觉的认识功能,也是主体对客体一种不知不觉的内心体验功能(需要注意的是,这里所说的无意识概念有别于精神分析学派中特定的"无意识"或"潜意识"的概念)。
如前所述,催眠状态中人们所具有的心理状态,既不是清醒时的意识状态,也不是睡眠时的无意识状态。那是一种特殊的、变更了的意识状态,我们暂且把它称之为"第三意识状态"。
为什么说催眠状态中的意识不同于清醒状态中的意识呢?前面已经说过,清醒时的意识状态,其典型特征是自觉性、能动性以及有目的性。而在催眠状态中,尤其是在深度催眠状态中,这些特征几乎荡然无存。一位受术者在被催眠后深有体会地说:"我好像是一个机器人,被催眠师用遥控器(催眠术)在控制着。我无条件地服从他的一切指令,进行他要我做的一切行为动作。"尽管动作是由行为者自己做出来的,但犹如牵线木偶,缺乏自觉能动性,并且被催眠后对自己的所作所为一无所知。一言以蔽之,所有的活动都缺乏"有意识性"。关于催眠条件下人的意识不同于清醒时的意识,这是绝大多数心理学家所公认的,这里就不多说了。
催眠状态中的意识也不是处于无意识状态。这是因为:
首先,在催眠状态中,虽然受术者主动地发起和终止的自觉能动性的活动消失,但经催眠师的暗示,仍可产生一些具有自觉能动性性质的活动,纵然已失去了意识的批判与监察。例如:根据催眠师的指令,受术者可以流畅地遣词造句,有条有理地说出心中的喜悦与烦忧;与催眠师的对话也完全符合逻辑规则和语法规则。而在典型的无意识状态中,根本没有第二信号系统的参与,更不会有完整的、合乎逻辑的言语活动。
其次,催眠的临床实践表明,倘若催眠师的指令严重有悖于受术者的人格特征、道德行为规范,或者触动了受术者最为敏感的压抑、禁忌时,便会使受术者感到焦灼不安,甚至发怒、反抗。例如,前苏联的一位催眠师曾下指令要求受术者去偷别人的钱包,却遇到一直顺从的受术者的拒绝。催眠师反复命令,反倒使受术者"惊醒"。又如,日本的一位催眠师应几位大学生的要求表演催眠术。他使一位大学生进入催眠状态,暗示这位大学生做的几件事都很顺利。后来有人建议让这位大学生脱下裤子,于是催眠师发出了脱裤子的指令,但受术者没有完全按这个指令去做,只是解下腰带便停止行动。催眠师再次指令"快脱"。结果这位大学生却脱下了上衣,终究没有脱裤子。
所有这些都表明,在催眠状态中,受术者仍有一个警觉系统存在着。这一警觉系统一般不起作用,只是一旦来自外部的指令严重违背了受术者的伦理道德观,该系统便立即启动,产生抗拒暗示的效应作用。这表明,在催眠状态中,人并不是完全无意识的。与此相比较,典型的无意识状态--梦境中可能会出现种种荒唐的行为,例如杀人、打架、婚外性行为等等,尽管违反了伦理道德,但不一定会惊醒,更不会有心理上的反抗。这是因为,它不存在这一与清醒意识有联系的警觉系统,只是处于一种具有适应性意义的麻木状态。即"相当于所经验到的意象冲动可以到达肌肉,但抑制信号阻止肌肉作出反应(要不然,对于做梦的本人和周围的人来说,夜间世界将是一个相当危险的地方)"。
综上所述,我们可以确认,催眠状态中人所处的是一种特殊的意识状态。这种状态既有清醒意识的特征,也有无意识的特征,但却不是它们二者中的任何一个。具体地说,在催眠状态中,受术者在宏观上是无意识的(缺乏自觉能动性,意识批判性极度下降);在微观上却是有意识的(语言能力及警觉系统的存在等等)。因此,在意识的连续体上,它处于中间的位置。它兼有二者的成分,但又不是二者的简单相加,更不是只有依托二者才能生存。它有自身的特殊性质,也有其独特的机制,完全可以把它独立出来,而成为科学研究的对象。
这种被称为"第三意识"的状态,有一系列独特的表现,这些表现有如下特点:
其一,新型的身心关系。
在第三意识状态中,通过心理暗示的作用,可使生理上发生一系列变化。这些变化使人体能焕发出平时不可能产生的巨大能量以及各种生理反应。例如,在前文中所述的"超乎寻常的功能"与"无中生有的生理效应"中"躯体强直"、"白水变甜"以及"无痛拔牙"等都是生动的例证。这样的身心关系是寻常的理论或常识所无法解释的。对它的研究,不仅有助于了解人的潜能,开发人的潜能,而且在深化、拓展心理学的基本原理,直至丰富哲学认识论的内容等方面,也将提供有益的启示,作出特殊的贡献。
其二,意识与无意识的相互转换。
按照心理活动的清醒程度进行分类,可将无意识、潜意识与意识看做一个连续体。在这个连续体上存在着某一个阈限,将意识、无意识、潜意识分开。而在第三意识状态下则打破了这一界限,受术者的心理活动可按催眠师的指令在此连续体上自由运行。在催眠状态中,外部刺激可直接进入潜意识而不存在任何障碍。同时,外部刺激还可以在催眠师规定的时间或情境中毫无困难地进入意识状态。此外,几种催眠中暗示治疗的逐渐积累,使该暗示的清醒度提高,最后突破界限,进入意识状态,从而达到长久的治疗效果。
其三,感受性的极度提高与特异化。
在第三意识状态中。对刺激的感受能力发生了变化。其表现为,受术者仅能接受催眠师的指令,而对其他人模仿催眠师的声音或对催眠师本人的录音都置之不理。更富有实际意义的是:笔者曾对深圳大学一位近视达400度的女生实施催眠术,她进入中度催眠状态后,令其摘下眼镜,并暗示一定能看到一米之外的书上的英文字母,她居然毫不费劲地正确朗读出英文单词。
总之,第三意识状态的存在及其特征是值得科学家们重视并认真探讨的。对其中奥秘的探索,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与应用价值。
(文/邰启扬 吴承红 心灵花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