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心理学:同性恋的自我认同
发布时间:2013-07-25 12:21 类别:经典案例
心理导读:尽管近年来较自由的态度得到了支持,还是有许多美国人继续对同性恋者加以羞辱、谴责、骚扰、边缘化,甚至于身体攻击及谋杀,且使得同性恋者隐形不见。同性恋恐惧症包含了广泛的态度、信念与偏见,正如同性别歧视、种族歧视与反犹太主义等社会偏见一样。就像其他的偏见,同性恋恐惧症造成了对同性恋者的歧视、社会与法律上的障碍,以及公然的侵犯和攻击。在美国许多州里、联邦政府与军队中,同性恋者无法得到与其他少数族群相同的法律保障与人权,甚至可能会成为显而易见的歧视与骚扰的目标。 ---www.tspsy.com
性心理学:同性恋的自我认同
同性恋恐惧症
同性恋恐惧症这个字眼是由温伯格(Weinberg, 1972)所创,他用这个字来描述对于同性恋的非理性恐惧、厌恶或歧视。从那时候开始,同性恋恐惧症的定义已被扩展到包括直接对于男女同性恋广泛的负面感受、态度与行为。虽然在对于不同性倾向的态度上,美国已算是比较进步的国家,但是高度的偏见仍继续存在。同性恋恐惧症者的行为与态度也许有明显的敌意和攻击性,但也有许多人的行为带着细微与隐约的企图,想要使同性恋者噤声、边缘化,并压抑他们的表达。
〔案例〕一位朋友最近提到她参加的一次募款活动,那是一对男同性恋伴侣所合作的艺术计画,想寻求社区的支持。在募款活动中,这对伴侣与客人讨论艺术计画时,都称彼此为“我的配偶”。我朋友说有些客人对于他们如此表达彼此的关系感到不自在与嫌恶。“他们为什么要这样炫耀他们的性爱关系?他们为何不说『我朋友』就好?”
〔案例〕在我的事业初期,我对于自己的性倾向比较没有那么公开。在我对这领域里的一些心理学家发布成立女同性恋支持团体的宣言后,收到了一封匿名的威胁信,我已不记得信中的详细内容,但它是用报纸与杂志剪下来的印刷字剪贴而成的,就像电影中的那种死亡威胁信。我对这不知来自何处的懦弱攻击感到惊讶,并在恐惧与愤怒中摆荡,这对于我愿以女同性恋身分现身造成了很大的打击。
尽管近年来较自由的态度得到了支持,还是有许多美国人继续对同性恋者加以羞辱、谴责、骚扰、边缘化,甚至于身体攻击及谋杀,且使得同性恋者隐形不见。同性恋恐惧症包含了广泛的态度、信念与偏见,正如同性别歧视、种族歧视与反犹太主义等社会偏见一样。就像其他的偏见,同性恋恐惧症造成了对同性恋者的歧视、社会与法律上的障碍,以及公然的侵犯和攻击。在美国许多州里、联邦政府与军队中,同性恋者无法得到与其他少数族群相同的法律保障与人权,甚至可能会成为显而易见的歧视与骚扰的目标。
恐同症在美国社会与世界各地仍然是强势与未被质疑的一个面向;“社会恐同症”(societal homophobia)这个字眼正是指在此一层次的恐同症,由我们的司法系统、军事、宗教组织与其他社会结构所支持、维持,进而体制化。基于广泛的社会恐同症,恐同症及其感受、态度与行为普遍存在于我们的社会成员中,甚至包括同性恋者本身。在这种情境下,他们必须开启与克服出柜的历程,并形成正向的同性恋认同。
虽然许多治疗师,包括同性恋治疗师,也许会否认他们也像其他人一样有恐同的感受、态度与信念。问题不在于治疗师是否为恐同症/异性恋主义者,而是程度之分,因为我们都是在恐同症/异性恋主义者的世界中长大的。即使有少数与同性恋议题有关的继续教育训练,参加者大多数还是同性恋者,只有少数是异性恋者。事实上,同性恋治疗师无法不受已内化的恐同症或其态度所影响。在我自己的经验中,我和三位女同性恋治疗师谈过,后来才在第四位治疗师那里得到我所需要的支持,向我母亲出柜。前三位治疗师非但不鼓励我向母亲出柜,甚至操弄我对于受到排斥的恐惧。当然那是在1978年到1983年之间的事了,我希望现在治疗师的态度已有所改变,然而这个假设也可能是不正确的。显然,使治疗师与其他人增加对其自身恐同态度的觉察是有帮助的。拉加与史托克斯(Raja and Stokes, 1998)设计了一份同性恋恐惧症的量表,可以作为检验恐同态度的起点。不过,目前还没有一个工具可以评估更细微的同性恋恐惧症形式。
治疗师忽略同性恋议题的证据很多。在一次课程中,我与心理学博士班的学生进行同性恋临床议题讨论,一位学生说同性恋伴侣和异性恋伴侣有着相同的议题。异性恋治疗师通常都会有这种信念,虽然这句话部分是正确的,但是同性恋伴侣还有另一层的议题需要处理,这些都会对于他们的功能产生影响。同性恋伴侣也必须在恐同症与异性恋主义者的社会中,处理有关生活的各种议题,像是伴侣之间对于“出柜”的自在程度不同、他们的关系缺乏家庭的支持、缺乏法律保障,还有社会偏见对他们子女的影响。
由于恐同的态度与信念方面的社会化历程,所有治疗师,不管其性倾向为何,都要先提高觉察自己的恐同态度及/或内化的恐同症,才能协助同性恋案主。在自身方面,治疗师可以研究有关此议题、参与同性恋活动,并熟悉社区的资源,如对同性恋友善的教堂、神职人员与支持团体,全国性、区域性与地方性的同性恋刊物,以及同性恋网络通路。此外,与同性恋议题有关的特定训练,以及接受同性恋议题专家的督导,也是很重要的。
异性恋主义
异性恋主义是指社会规范赋予异性恋为唯一合法性倾向的特权,并歧视其他的性倾向,如男同性恋、女同性恋、双性恋与变性者。异性恋是被假设的,异性恋者不费吹灰之力就能得到特权,而其他性倾向则被否定。这些特权包括:在公共场所安全自在地表达爱意的自由、结婚的自由、享有婚姻制度带来的法律权利、公开承认彼此关系的自由、不因为性倾向受到家人与朋友排斥,以及能在历史、电视、电影、文学、宗教、政治与其他生活领域接触到正面的角色典范。本质上,异性恋主义使同性恋者变成了隐形人,以及被边缘化,边缘化涉及到因压迫所造成的被排除感。社会似乎只重视某些人,而某些人只因与他人不同就被排除在外。
〔案例〕我常填写申请表、资料表与其他的问卷调查,当被问到我是已婚或未婚时,我就会觉得很恼怒,那我算什么呢?关于异性恋的假设是如此强固,连电话推销员也有同样假设,他们总是假设我是已婚的异性恋者,总会问:“您的太太在吗?”
(文/萨提亚 心灵花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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