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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观察】“刻章救妻”带给我们的思考

发布时间:2012-07-14 07:45 类别:心理学堂

  
  心理导读:北京下岗男子廖丹为救患上尿毒症的妻子,找人刻了医院的收费章,为妻子进行免费透析治疗,4年间以此方式骗取医院治疗费17万余元。事发后,廖丹被检方以诈骗罪起诉,面临3至10年的刑责。 “她病成这样,我总不能掐死她,哪怕有一点钱给她治病,我何必去刻假章?”在法庭上,被告人廖丹掩面而泣。(7月12日《京华时报》)
  
  “刻章救妻”刺痛了多少人?
  
  赵勇

  
  这条看似不起眼的“社会新闻”,却引来了网友几万条的跟帖讨论,成为舆论焦点之一,原因何在?原因在于,很多看到这条新闻的人,都或多或少有物伤其类的感觉——廖丹在花光积蓄、想尽一切办法之后,为了让妻子保命,不得不冒着被抓的风险“刻章救妻”,这里面的辛酸和痛苦,这里面的无奈和悲凉,刺痛着每一个对“看不起病”感同身受的普通人。
  
  廖丹的行为已经触犯刑律,他也将因此受到法律的惩处,这一点毫无疑问。但值得追问的是,为什么廖丹会走上这条路?
  
  廖丹下岗多年,妻子杜金领是外来务工人员,他们正是标准的弱势群体,也是抗风险能力最差的群体,一场大病,就会让他们走投无路,这个群体,恰恰是最需要大病医疗保障的。是的,如果他们有足够的医疗保障,“刻章救妻”这样的悲剧不会出现。但事实上,正是这些最需要大病医疗保障的弱势群体,却是最没有保障的——他们既没有能力购买市场化的医疗保险,政府提供的基本医疗保障也远远不足以支付大病所需。这样的困局,恰恰是弱势群体无法逾越的一座大山,在大病面前,他们无所适从,要么寄希望于媒体报道后的爱心奇迹,要么就只能自己想办法,比如,廖丹冒着坐牢风险的“刻章救妻”。
  
  廖丹的悲剧,只是医疗保障不足的一个缩影。我们目前的基本医疗保障制度虽然覆盖面广,但却存在“保小病不保大病”的倾向,即便是保障水平较高的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其支付上限,也往往与大病治疗费用还有很大差距。《新世纪》周刊曾经做过一个专题,叫“大病难愈”,对这一问题进行了详细阐述。在“大病难保”的风险面前,在动辄几十万的医疗费用面前,其实不只是廖丹这样的弱势群体,就是有着稳定工作的普通人群,也没有安全感可言,一场大病,同样会把他们拖垮。
  
  那一句“我总不能掐死她”让人痛彻心扉
  
  晏扬

  
  总有一些违法犯罪行为让人恨不起来,反而让人同情和哀伤,廖丹涉嫌诈骗案即为一例。我首先要说,廖丹虽然涉嫌犯罪,但是,凭他对病妻的不离不弃,他就是一个好丈夫,称得上一个北京爷们。当廖丹因医药费陷入窘境时,身边曾有人劝他:“差不多就行了,这病没救。”但廖丹觉得不能抛下妻子不管。他的妻子杜金领是河北人,外来人口,打工的,但廖丹把她当宝贝,不管自己多苦多难,即使知道妻子的病没救,只要她“能先不死”,他就穷尽一个卑微男人之所能,甚至不惜铤而走险。廖丹自己也患有糖尿病和肺结核,为了省钱给妻子治病,他从不去看医生。这样的男人犯了罪,法律不原谅,公众会原谅,不仅原谅,还有同情、哀伤和敬重——不是敬重他犯罪,而是敬重他对妻子的那份责任担当,那份做人的道义和良心。
  
  其次我要说,涉嫌犯罪的廖丹站在法庭上接受审判,而现行的医疗救助制度,需要站在公众面前接受“审判”,因为它涉嫌把一个善良守法公民逼上绝路,最终逼上犯罪的道路。人生在世,这病那灾难免,如果一个穷人得了大病,自己无力负担医药费怎么办?现行医疗救助制度并没有对此作出妥善的安排。确实,有些病人运气够好,比如恰巧在火车站遇到总理,比如幸运地被舆论关注而获得救助,但是,更多付不起医药费的穷病人,要么被医院扫地出门,要么干脆在家里等死。廖丹说“我总不能掐死她”,只是杜金领遇到了一个好男人,实际上,因为负担不起医药费而不得不把亲人掐死、淹死的事情还少吗?
  
  “我总不能掐死她”,短短几个字饱含着穷人的无奈、委屈、悲哀和怨愤,让人痛彻心扉,这不只是申辩,而更像是一句控诉!正如人们讲了无数遍的那个故事:1935年冬天,美国纽约市一名老太太因偷面包被告上法庭,她需要面包喂养3个快要饿死的孙子。法庭宣判后,时任纽约市长拉瓜迪亚站了出来,帮助老太太支付10美元罚金,并要求在场的每个人都交50美分的罚金,理由是——为我们的冷漠付费,以处罚我们生活在一个要老祖母去偷面包来喂养孙子的城市。
  
  为“廖丹们”解困,社会方能健行
  
  郭之纯

  
  困顿中的廖丹,曾经两难的廖丹,现在让更多人陷于情与法的困顿,使法庭面临着更大的两难——假如真把廖丹关进监狱,对他病重的妻子来说是雪上加霜,而且恐怕所有人都不会接受法律的这种冰冷,当事医院也将承受数不尽的道德谴责;但是,私刻医院的印章骗取治疗,让医院无端蒙受经济损失,无论如何都是不能被允许的行为。如果廖丹不为此承担法律责任,好像也有些说不过去。
  
  这种两难,根源在于社会福利制度的一些深层次缺陷。显然,如果医疗保障制度比较完善,像廖丹妻子这样的情形能够接受基本的救助和治疗,人们不至于眼睁睁看着病人因没钱求医而抱憾死去,这样的事情就不会发生;即便发生了人们也很容易判明是非,选择立场。
  
  当然,并不是说廖丹案在当下无解。依我看来,此案最好的结果,当是检方撤诉,医院方面表示既往不咎;如果再有社会机构或个人对廖丹一家提供帮助,维持其妻子的治疗,就更完美了。不过,这种设想,只在此时此案有意义,对于更多有着类似困境的“廖丹们”来说,并不济事。
  
  健康的社会,不能让过多的穷人绝望,是拿出决心切实改革医保制度,为“廖丹们”彻底解困的时候了!必须看到的是,每一个类似的困苦故事,都是社会“负能量”的诱因——文明社会的要义是以人为本,而以人为本的前提是病有所医,让病人获得基本的医疗关怀可谓文明社会的底线要求,是故,社会上每多出现一名只因缺钱便有病难医的病人,人们对社会的文明和公正的怀疑就会增加,归属感就会减弱,热情就会降低。
  
  “医保覆盖”还有多少空白待填补
  
  张贵峰

  
  都说“法律无外乎人情”,但在“私刻公章救妻”事件中,为何“法律与人情”又分明如此矛盾冲突、难以兼得,让人备感撕裂之痛呢?
  
  “贫贱夫妻百事哀”,不仅是高昂医药费下折射的家境贫困之哀,更是面对最迫切需要医疗救济的弱势群体,目前医保制度事实上处于空白、失灵状态的悲哀。我们的医保制度不是已覆盖13亿人、参保率超过95%了吗?何以仍会遗漏下廖丹妻子!早在2010年,人社部便曾明确,“对自愿选择参加城镇居民医保的灵活就业人员和农民工,各地不得以户籍等原因设置参保障碍”,可为什么在北京,廖丹妻子仍会因“不是北京户口,不能享受北京市民医保待遇”?
  
  事实上,查看一下人社部《2011年度统计公报》,便不难发现,类似廖丹妻子这样在户籍夹缝中被城市医保遗漏的外来人员、农民工并非少数,而是一个相当庞大的群体。如公报显示,“2011年全国农民工总量25278万人”,但“参加医疗保险的农民工人数为4641万人”。这也就是说,在城镇参加医保的农民工实际不足五分之一。诚然,除了城镇医保,农民工在农村原籍还可以参加新农合医保(事实上,这也是目前我国医保能在形式上覆盖13亿人的基本背景),但囿于新农合医保的地域分割、不能互认、统筹层次低下以及报销水平不高等体制障碍,对于长期生活在城市的外来工来说,这样的医保显然不可能起到多少事实上的救济作用,廖丹妻子的遭遇,便是对此的鲜活诠释。
  
  因此,“私刻公章救妻”事件实际上再次提醒,目前我国医保体制仍面临巨大的漏洞,亟待加紧健全完善。如,医保在农村与城镇之间的体制分割亟待整合统一、在地区之间的互认通用亟待加速推进,同时,各种医保的报销水平、保障待遇也亟待不断提高。惟其如此,“私刻公章救妻”的情理分裂,才可能得以真正弥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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