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理导读:精神分析观察家后来惊讶地发现一个事实,那就是自恋心态独有的特征竟然也出现于许多其他病患身上─比方说,如同 Sadger 早已指出的同性恋─最终,似乎应该被描述为自恋之原欲(libido)配置,很可能远比已知的更广泛存在着,而且可能在人类的正常性发展过程中占有一席之地。 ---www.tspsy.com
心理疾病:自恋的危害?
自恋这个词汇起源于临床描述,是 Paul Näcke于 1899年用来描述一个人对待自己身体的态度,如同一般对待性客体的身体─注视、轻拂,并且爱抚它,直到他藉此达到全然的满足为止。发展至这个程度,自恋具备了吸纳个体所有性生活之性倒错(perversion)的重要特质,而它于是将会显示出我们期待在所有性倒错研究中遇到的特征。
精神分析观察家后来惊讶地发现一个事实,那就是自恋心态独有的特征竟然也出现于许多其他病患身上─比方说,如同 Sadger 早已指出的同性恋─最终,似乎应该被描述为自恋之原欲(libido)配置,很可能远比已知的更广泛存在着,而且可能在人类的正常性发展过程中占有一席之地。精神分析工作在精神官能症病患遇到的困境得到相同的推论,似乎这类自恋心态是造成病患不容易受到(精神分析)影响的原因之一。就这个意义而言,自恋并非一种性倒错,而是一种对于自我保存本能(instinct of self-preservation)之利己性(egoism)所补充的原欲,一定程度的自恋可以理所当然地归属于每一个生命体。
当 试 图 将 我 们 所 知 的 早 发 性 痴 呆(dementia praecox)(Kraepelin)或精神分裂症(schizophrenia)(Bleuler)纳入原欲理论的假设中,一种促使我们专注于原始(primary)与正常(normal)自恋概念的迫切动机油然而生。这类我建议称之为妄想精神病(paraphrenic)的病患展现两种根本特征:自大狂(megalomania),以及移转他们对外在世界─亦即人与事物的兴趣。后者改变后的结果是他们无法受到精神分析影响,不会因为我们的努力而获得痊癒。然而,妄想精神病患者远离外在世界的情形必须更精确厘清。罹患歇斯底里(hysteria)或是强迫性精神官能症(obsessional neurosis)的病患,随着病情恶化也会断绝与现实的关系。但是分析却显示他绝非切断与他人或事物的情慾关系(erotic relations)。他仍然将这些留存在幻想中;亦即,他一方面从记忆中撷取假想客体来取代真实客体,或是将假想客体掺杂入真实客体;另一方面,他拒绝启动欲达成与那些客体相关之目的所需之运动性活动(motoractivity)。只有在这种情况下的原欲,我们才得以正当地冠上原欲「内转」(introversion)这个措辞,而这正是荣格(Jung)未予区别的。妄想精神病患者则另当别论。这种病患似乎确实将他对外在世界之人与事物的原欲撤回,并未使用幻想中的人或事物加以取代。当他果真如此取代,这个过程似乎是次发的(secondary),而且是尝试复原的一部分,打算引导原欲回归到客体。
问题出现了:精神分裂症的原欲自外在客体撤回之后结果如何呢?这些状态所特有的自大狂指出了一条明路。无疑的,产生自大狂的代价是牺牲客体原欲(object-libido)。从外在世界撤回的原欲被导向自我,因而产生了一种可以称为自恋的态度。但是,自大狂本身并非全新的创见;相反的,就我们所知,它是过去早已存在的某种情况经过放大与清晰化的表现。这让我们看待源自于吸纳客体灌注(object-cathexes)之自恋为次发自恋(secondary narcissism),被强加于遭受各种不同力量蒙蔽的原发自恋(primary narcissism)之上。
我必须特别强调我在此并不打算解释或进一步深入探讨精神分裂症的问题,我不过只是想将它处已经陈述过的内容加以汇集整理罢了,为的是让我提出自恋这个概念更具正当性。
原欲理论的延伸─依据我的观点,是个合理的作法─从第三个层面得到了强力支持,亦即来自于我们对于儿童与原始人类之精神生命的观察与看法。在原始人类中,我们所发现的特征,假如个别发生,可能会被归因于自大狂:高估他们的愿望与精神活动的力量、「思想全能」(omnipotence ofthoughts)、一种对于语言之魔幻力量的信仰、以及一种应付外在世界的技巧─「魔法」(magic)─这显然是这些夸大前提下的合理应用。我们对于这个世代的儿童发展相当难以了解,但我们期待在他们身上找到一种面对外在世界时正好相似的心态。我们于是形成一种概念:原先存在着对自我的原欲灌注,其中某些后来被分配到客体,但(对自我的原欲灌注)基本上是持续的,并且与客体灌注(object-cathexes)维持着关系,正如同阿米巴原虫的躯体与它伸出的伪足(pseudopodia)之间的关系。在我们以精神官能症症状作为起始点的研究中,这部分的原欲配置必然从一开始就不为我们所知。我们所注意到的只是这个原欲的放射物,亦即客体灌注,而这可以发射出去,也可以再度回收。大致说来,我们也见看到自我原欲(ego-libido)与客体原欲之间的对比(antithesis)。其中一方愈被使用,另一方就愈变得匮乏。客体原欲有能力发展的最高阶段,可以从恋爱(being in love)的状态一览无遗,个体这时似乎宁可选择客体灌注,不惜牺牲自己个人;然而,在妄想症个案的「世界末日」幻想(或是自我察觉)中则截然相反。最后,关于精神能量的区辨,我们因此得到一个结论:起初,在自恋状态中,它们一同存在,而我们的分析过于粗糙,难以将它们区分开来;直到客体灌注的出现,我们才能将性能量(sexual energy)─亦即原欲─与自我本能(egoinstincts)的能量区分开来。
在继续深谈之前,我必须先点出两个引领我们进入这个议题核心困境的问题。我们正在谈的自恋,与已经被我们认定为原欲的初期状态的自体性欢愉(auto-erotism)的关系为何呢?。其次,假如我们承认自我具有原始的原欲灌注,为何必须再将性原欲与自我本能的非性能量(non-sexual energy)区分开来?单一种类精神能量的假设,难道不能替我们省掉区分自我本能之能量与自我原欲,以及区分自我原欲与客体原欲的麻烦吗?
关于第一个问题,我必须指出我们必得假设与自我对等的单一体不可能从一开始就存在于个体中;自我是必须被发展出来的。自体性欢愉的本能则是从一开始就存在;因此,为了产生自恋,必定有某些东西─一种新的精神活动─被加到自体性欢愉。
若被要求明确回答第二个问题,必定引发每个精神分析师莫大的焦虑。我们厌恶舍弃观察而流于空泛的理论争议,尽管如此,我们不应该回避任何澄清的机会。的确,自我原欲、自我本能的能量等概念,既非特别容易理解,内容上也并不够丰富;欲建立讨论中的这些关系(译注:即前述各种本能之间的关系)的猜测性(speculative)理论,一开始得尝试确立一个定义明确的概念作为基础。然而,我认为那正是猜测性理论与建立在实证诠释之科学间的差异。后者不至于会忌妒探猜测(speculation)享有流畅、逻辑上不容怀疑之基础的特权,但是会乐于让自己满足于模糊而极难想像的基本概念,而在其发展过程中期盼能更清楚理解,或甚至准备好随时被其他概念取而代之。因为这些想法并非科学的基础,任何事都要依赖它们:其基础(译注:科学的基础)纯然只是观察。它们并非整体结构的底层,而是上层,它们可以在不破坏结构的情况下被取代或废弃。同样的情况也出现在在当今的物理科学,这些关于物质、力量中心、引力等基本概念的争辩不见得比精神分析的相当概念来得少。
「自我原欲」与「客体原欲」概念的真正价值在于它们得自于研究精神官能症与精神病病程关系密切的特性。将原欲细分成自我特有与依附于客体两种,对于区分性本能与自我本能之原初假设是一种无可避免的必然结果。无论如何,分析纯粹的移情精神官能症(transference neuroses)(歇斯底里与强迫性精神官能症)驱使我必须这麽区分,而我只知道用其他方法解释这些现象已全然失败。
本能理论有助于我们找到自己的定位,但是在完全缺乏这个理论的情况下,我们或许会被允许,或是说我们有义务,着手尝试将某些假设演绎到它的逻辑结论,直到它最终失败或是被证实。还有各种不同论点支持性本能与其他,即自我本能,自生命一开始早已分开的假说,除了如此一个假说对移情精神官能症的分析有其实用性外。我坦诚单就后面这个考量(译注:即这种区分对移情精神官能症分析有实用性的这种考量)而言并非毫不模糊,因为问题可能在于它原本只是一种中性的精神力量,经过灌注客体的动作后才成为原欲。然而,首先,这个概念所做出的这种区别,相当于我们一般对饥饿与爱之间的通俗区分。其次,某些生物学考量有利于这样的区别。事实上,个体事实上承担了双重实质:一个是为了达到自身的目标,另一个则是扮演一条锁链中的一个环节,此时他扮演的角色是违逆个人意愿,或至少不是自愿的。个体视性(sexuality)为自己的目标之一;但是从另一观点而言,他不过是他的生殖细胞质(germ-plasm, 译注:或译「遗传基因」)的一个附属品罢了,他付出自己的能量供它支配以换取愉悦作为犒赏。个体只是传递一种(可能是)不朽物质,而本身终将凋谢的媒介─好比是限定财产的继承人,不过是该笔不动产的暂时持有者,而人生有时而尽,不动产却可永传承。性本能与自我本能的区分正可反映个体这种双重功能。第三,我们必须记得,我们对于心理学的所有现行概念可能有一天会以一个器质性次结构(organic substructure)作为基础。因此,很可能是某些特别物质或是化学程序负责性的运作,并且将个体的生命延伸为种族繁衍。我们正是考量这种可能性,才用特殊的精神力量来取代特殊的化学物质。
我大体上试着将心理学与其他不同本质的理论清楚地区分开来,即使是生物学派的思维。基于这个理由,我应该在这一点上明确承认区分自我本能与性本能的假设(亦即原欲理论)几乎不是建立于心理学基础上,主要却是得自于生物学的支持。然而,假如精神分析本身果真可以为本能提出另一更有用的假设,我绝对会秉持一贯的态度(我一向如此)放弃这个假设。截至目前为止,这样的情形尚未发生。从最基本的、也是最长远的观点而言,结果可能是性能量─亦即原欲─仅仅是普遍存在我们心智之运作能量所分化后的产物。然而,这样的说法并不中肯。问题在于这些论述都是我们难以观察与认知到的,因此对于这样的论述不管是反对或是支持都毫无意义;这种原始同一性(primal identity)与我们分析兴趣的关联性之遥远,犹如所有人类种族的原始血缘关系,与获得法定继承权所需证明的血缘关系的距离一般。所有这些推测让我们毫无进展。既然我们无法等待另一种科学为我们提出本能理论的最终结论,最恰当的是我们应 藉由综合心理现象的方式,试着看看对这个生物学的基本问题会有甚麽启示。我们得坦然面对犯错的可能性;但是我们不要因此受挫而放弃寻求我们最先采用(?rst adopted)之假说─亦即自我本能与性本能之间的对比(这是因移情精神官能症的分析而被强力导引出之假设)─的逻辑意涵,也不要因为如此而阻碍我们检视最终结果是否毫无矛盾且收获丰硕,抑或是否这个结果也可以适用于其他疾病,譬如精神分裂症。
当然,万一原欲理论被证实已经无法解释后面这个疾病(译注:精神分裂症),那又是另一回事。这是荣格(Jung)(1912)坚持的,而就因为这个缘故,我不得不进行这最后的讨论,而这是我所不乐见的。我宁愿选择依循史瑞伯(Schreber)案例分析所开启的历程来求得结论,舍弃任何关于其前提的讨论。不过,荣格的主张,不夸张地说,未免操之过急。他的立论基础太过贫乏。首先,他诉诸一个说法,说我自己已经承认,由于史瑞伯案例分析遇到困境,因此不得不延伸原欲概念(亦即放弃它的性内涵),转而将原欲等同于概括的精神兴趣(psychical interest in general)。费伦契(Ferenczi,1913b)在他对荣格的着作所提出的彻底批判中,已经充分说明了这个错误诠释该被修正的部分。我只能证实他的批判,并且重申我从未如此(译注:如荣格说的)撤回我的原欲理论。荣格的另一个论点─我们无法认定撤回原欲本身足以造成正常现实感功能的丧失─并不是论证而是权威性意见(dictum)。这「回避了实质问题」(begs the question),并且省略了讨论;因为这件事是否可能或是如何可能(译注:即前述,撤回原欲是否足以造成现实感丧失),正是应该要先研究的。在他接下来的重要着作中,荣格(1913(339-40))正好遗漏掉我老早就有的解决方法:「同时,」他写着,「这必须进一步列入考量〔很凑巧的,这一点在佛洛伊德谈史瑞伯案例的着作中也提及(1911c)〕─性原欲(libido sexualis)。
(文/心灵花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