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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中心:千奇百怪的离婚理由

发布时间:2023-03-16 23:05 类别:新闻中心

  
  心理导读:在结婚的前一天,小丽收到了一个陌生号码发来的短信:“明天婚礼现场,我要送你一份大礼。”为婚礼忙碌的小丽没有把这条短信放在心上,但是,婚礼当天发生的事情却让所有人大吃一惊。    ---www.tspsy.com
  
新闻中心:千奇百怪的离婚理由

新闻中心:千奇百怪的离婚理由
 
  “我在外面有小三”;“我妻子爱撒娇”;“我是同性恋”。这三个说辞不是谁的内心独白,而是北京市房山法院收到的三个家庭的离婚起诉书中的离婚理由,而离婚案的主角是进入适婚期的80后家庭。
  
  房山法院今年受理的离婚案件中,80后离婚占近70%。为了能离婚,他们的离婚理由可谓稀奇古怪,花样繁多,而这背后却是利益、爱恨的纠葛。
  
  1、婚礼上冒出了“小三”
  
  1987年出生的小胡,2009年经同学介绍认识比自己小一岁的小丽,两人很快确立了恋爱关系,并在一年后登记结婚。
  
  在结婚的前一天,小丽收到了一个陌生号码发来的短信:“明天婚礼现场,我要送你一份大礼。”为婚礼忙碌的小丽没有把这条短信放在心上,但是,婚礼当天发生的事情却让所有人大吃一惊。
  
  在结婚仪式的当天,一名女子大闹婚礼现场,并声称自己怀了小胡的孩子。后来,该名女子被拉离了婚礼现场,屈于小胡父母的压力,两人还是走完了婚礼的程序。但是,事情并没有就此结束。
  
  婚后不久,小胡就开始离家出走,与小丽分居。并于2013年向法院起诉离婚,称自己有小三。但小丽不同意离婚,并表示可以原谅他。该案经法院审理,认为双方感情尚未破裂,据此判决驳回小胡的离婚诉讼请求。
  
  2、有钱后怪妻子“撒娇”
  
  今年,1986年出生的小军以妻子爱撒娇,脾气古怪,无法忍受为由向法院递交起诉书要求与妻子小晴离婚。承办法官通过与小夫妻俩沟通,了解到小军与小晴2008年相识并确立恋爱关系,2009年登记结婚。婚后双方感情尚好,婚后未生育子女。
  
  但是,平静的家庭生活因为房屋拆迁而发生裂痕,夫妻开始经常吵架。承办法官通过实地走访,了解到,小军以前家穷,现因拆迁分得三套安置回迁楼,并获得一百多万的补偿费,小军不愿意这些财产被妻子分得,并对妻子多有隐瞒。
  
  小军离婚的真实原因是因家庭财产,想凭借这些财产自己另觅贤妻,故此向法院提出离婚。该案经法院审理,因为不符合离婚的条件,法院判决驳回小军的诉讼请求。
  
  3、要离婚自称“同性恋”
  
  29岁的小克与28岁的小莲于2008年相识,经过两年相处之后,小克与小莲登记结婚,婚后双方经常因为各种琐事发生争吵。小克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与小莲离婚,理由为自己是同性恋,与小莲没有夫妻感情。
  
  但是,小莲却认为这是丈夫在撒谎。在她看来,她与丈夫小克婚前有着深厚的感情,如果小克坚持以同性恋为由要求离婚,自己则要求法院撤销该婚姻。法院判决驳回小克的离婚请求。
  
  4、法官说法
  
  众多的80后夫妻多为独生子女,较为自我,任性,缺乏一定的包容心和责任感,仓促结婚,遇到矛盾琐事,又仓促提出离婚。
  
  这一方面反映了不少80后在面对家庭危机,如第三者、金钱利益等冲击时的应对能力缺乏,另一方面也反映了他们对家庭观、道德观的漠视。
  
  婚姻具有社会性,男女双方应在充分考虑的基础上慎重结婚,一旦组成家庭,就应本着家庭责任来处理家庭矛盾,不应草率起诉要求离婚。因此法院在审理该类案件时,一方以稀奇古怪的理由起诉要求离婚,另一方不同意离婚的,法院多判驳回。
  
  (文/佚名 来源:唐山心理咨询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