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理导读:心理咨询是心理健康教育的一条重要渠道。学校心理咨询室是为学生提供心理健康服务的专业场所,开设心理咨询室进行心理辅导是教师与学生通过互动沟通,诊断、矫治学生学习生活中出现的心理行为问题,排解心理困扰,指导学生健康成长的有效途径。根据教育部颁布的《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指导纲要》精神,为促进和加强全省中小学校心理咨询室的建设,卓有成效地开展中小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特制定如下规范。 ---www.tspsy.com
陕西省中小学校心理咨询室建设规范
心理咨询是心理健康教育的一条重要渠道。学校心理咨询室是为学生提供心理健康服务的专业场所,开设心理咨询室进行心理辅导是教师与学生通过互动沟通,诊断、矫治学生学习生活中出现的心理行为问题,排解心理困扰,指导学生健康成长的有效途径。根据教育部颁布的《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指导纲要》精神,为促进和加强全省中小学校心理咨询室的建设,卓有成效地开展中小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特制定如下规范。
一、中小学学校心理咨询室的职责
学校心理咨询室是组织和实施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具体机构,具有帮助学生健康成长,帮助教师健康成长,提高教师心理健康教育能力,为家长教育子女提供咨询和服务,为所在社区和社会提供咨询和服务等职责。
(一)及时了解和掌控全校学生的心理健康状况。通过建立学生心理健康档案,定期对学生心理健康状况进行检测和分析;及时发现需要给予心理帮助的学生;监控并防范各种突发事件对学生可能产生的影响。
(二)定期向学校及有关部门提供学生心理健康状况的信息,并提出改进学校工作的建议或预案。
(三)通过多种途径和活动在师生中传播和普及心理健康知识,积极开展面向全体学生的形式多样、丰富多彩、行之有效的心理健康活动。
(四)开展面向全体学生的升学指导和咨询,在使学生充分认识自己的个性能力特点的基础上,帮助学生和家长做出适度、理性的选择。
(五)对有需要的学生进行专业的个别心理咨询和小组心理咨询,帮助他们健康成长。能鉴别需要转介到高一级心理咨询或治疗部门的学生,在与家长、教师和相关领导充分沟通的基础上,进行转介。
(六)帮助校内的教师开展工作。充分依靠班主任、学科教师、学校管理者等校内各方面力量开展全员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并根据需要协助班主任和学科教师的工作。对教师进行心理健康教育知识的教育和培训,帮助全校教职工提高心理教育能力和自身心理健康水平。
(七)为家长教育子女提供可能的咨询和服务,为学校所处的社区提供咨询和帮助,为社会营造良好的心理环境。
二、中小学学校心理咨询室建设标准
要根据本校心理健康教育的需要和实际条件的许可来确定学校心理咨询室建设标准。条件比较好的学校,可以建立比较完整的、功能较全的心理咨询室,可以包括个别心理咨询室、心理测量室、团体心理咨询室、心理阅览室、接待室、办公室等。条件不具备的学校至少要有个别心理咨询室(或与团体心理咨询室合二为一的)和办公室,或暂不开展心理咨询工作,只从事非咨询性质的心理健康教育活动。
(一)学校心理咨询室必须有专用场地,并选址适当、设在方便学生进出的地方,不宜设在学校办公中心区。
(二)咨询室内部环境应面积适宜,内部设施简洁大方,采光通风条件好,室内装饰风格温暖、宁静,避免会引起来访者强烈情绪反应的过于刺激的颜色;适当的地方可摆放鲜花或盆景、书画。座椅及设施摆放适宜,保持安全、整洁、舒适。心理咨询室的名称有亲和力和归属感。
(三)进行心理咨询时应有规范的咨询记录卡、学生登记卡、检测记录单等,咨询结束后应及时存档保留。心理咨询室必须配备学生心理健康阅读材料、心理测验和心理档案管理软件。有条件的心理咨询室还可配备录音机、采访机、摄像机、CD机、多媒体电脑、电话等设备,以备需要时使用。
(四)省、市示范性高中、示范性初中和示范性小学必须设置心理咨询室,至少配备1名以上专职心理咨询教师和1名以上的兼职心理教师。城市普通高(职)中和1000人以上的初中、小学要有专门的心理咨询工作室,并根据需要配备专兼职心理咨询教师。
(五)每个咨询室要根据学生人数和学校实际情况配备专兼职人员。专职心理教师和兼职心理咨询人员必须具备规定的任职资格。
(六)心理测量室可采用必要的心理量表和问卷进行测量。心理测量室一般不宜与咨询室合在一起。测量工具、仪器、量表的使用要符合规范,不强迫学生接受任何心理测试,禁止使用影响学生身心健康的仪器设备。
(七)团体活动室可根据团体活动的规模或团体咨询的需要,配置地毯、座椅、录音录像设备以及活动道具等设备。心理阅览室是心理图书资料的专用阅览室,面积大小可根据学校条件和生员规模而定。
三、中小学学校心理咨询室专职工作人员岗位资格
心理咨询工作是直接影响他人生活的工作,是一项专业性、科学化的工作。心理咨询人员的素质是做好心理咨询工作的保障。因此心理咨询教师必须自觉遵守有关职业道德和职业规范。专职心理教师必须是经过省、市教育行政部门专门培训合格的人员。专兼职学校心理咨询人员须在县(市)教育主管部门备案,并接受省、市中小学心理健康指导委员会及专家指导组的指导和检查。
四、中小学学校心理咨询室管理与使用规范
(一)必须有校级领导分管心理咨询室的工作。学校心理咨询室要在学校主管校长领导下,由专人负责管理。
(二)学校要制定心理咨询室的工作计划,并将计划纳入学校教育教学整体工作计划之中。心理咨询室的工作计划应包括长远计划和近期计划,并注意计划的科学性、丰富性和灵活性。
(三)学校要根据实际情况给予适当投入,以保证心理咨询室的正常运营。学校每年要保证一定经费投入,加强心理咨询室的软、硬件建设,使心理咨询室不断趋于完善。
(四)心理咨询室开放接待时间每周不少于8小时,条件有限的学校可以根据本校实际,对学生和教师、家长开放。
(五)学校心理咨询室的档案建设和管理要规范化。学生信息库的建立要具有科学性和实效性。一般心理咨询室应包括以下档案资料:学生心理档案、班级心理辅导记录、团体心理辅导记录、心理咨询面谈记录、电话记录、高危学生情况记录、与家长沟通记录、与教师沟通记录、给学校领导的建议、心理预警记录、教师心理援助记录等。
(二○○六年七月三十一日)
附件:中小学学校心理咨询室评估指标及标准
(一)学校心理咨询室的建设(30分)
1.学校心理咨询室有专用场地,设在方便学生进出的地方,位置合理。6分
评分要点:
有专用场地记3分;
位置合适记3分。
2.咨询室内部环境舒适、温馨、宁静、保密、安全。6分
评分要点:
内部环境舒适,温馨,宁静,记3分;
内部环境保密,安全,记3分。
3.配备一定的学生心理健康阅读资料,心理测验表,心理档案管理册、管理软件。8分
评分要点:
有学生阅读资料,记2分;
有心理测验量表,记2分;
有心理档案管理册和软件,记4分。
4.咨询室配有1个专职咨询员,有1名以上兼职咨询员,人员符合岗位要求的条件。10分
评分要点:
人员配齐,记5分;
接受过培训,记2分;
取得培训证书,记3分。
(二)学校心理咨询室的管理(20分)
1.有校级领导分工负责心理咨询室的工作。3分
评分要点:
有领导分工负责,记3分。
2.心理咨询室有学期工作计划,纳入学校教育教学整体计划之中;期终有工作总结。6分
评分要点:
有计划,记3分;
有总结,记3分。
3.心理咨询室有专项经费保证。5分
评分要点:
有经费,记3分;
无经费,记2分。
(文/佚名 心灵花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