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理导读:爱情若脱掉伦理、道德的外衣,那就是赤裸裸的情欲,情欲是爱情的本质,爱情的目的就是情欲的满足。至于情欲是通过什么渠道来满足,是这个女人(男人)还是那个女人(男人),对情欲本身来说是不重要的,情欲注重的只是满足的结果。这便是婚姻不幸的隐患。 ——www.tspsy.com
两性心理:爱情的归宿是性
《醒世恒言·杜子春三入长安》:“老者跌脚叹道:‘人有七情,乃是喜怒忧惧爱恶欲。我看你六情都尽,惟有爱情未除。’”关于爱情的探索,前人做了很多工作。元好问说:“问人间,情是何物?直教生死相许!” 《汉乐府》中那“山无陵,江水为竭,东雷震震,夏雨雪,天地合,乃敢与君绝”的款款深情,不禁令人浮想联翩。但真正涉及爱情本质的还是《西厢记》“若共你多情的小姐同鸳帐,怎舍得叫你叠被铺床”说的明白。
人们对爱的认识更多还是停留在感觉上,不同阅历的人追求的感觉不同,同一个人在不同的时间追求的感觉也不相同,同一个人不同的时间不同的地点给你的感觉也不会一样,所以爱在人们的眼中总是神秘莫测的。这就是因为人们把爱理解为感觉,而只要是感觉也一定不可避免的会有错觉,随着人生阅历的丰富和环境的改变,感觉也在不断地调整。这就是人们眼中爱神秘的原因。
我们注意到我们眼中的爱情区别于父爱、母爱、兄弟姊妹之爱,很明显的一个特征就是性吸引。爱情从青春懵懂期渐渐开始,和荷尔蒙的分泌也有关,早恋就是青春荷尔蒙的躁动表现。对于异性越是懵懂越是被强烈的吸引,因为这时候爱的里面更多的是好奇和美好的幻想,是本能的异性相吸,其实爱的不过是因为对方明显的异性特征而已。爱情之所以能从爱中区别出来,正是因为其中浓厚的性的分成。
在生理上发生明显变化,有了性的渴望,这种渴望在表达的时候受到伦理、道德的限制,所以表达出来的渴望便不再是那种赤裸裸地对性的渴求,这种受到限制的欲望就是人们眼中的爱情。其区别于动物是欲望所披上的伦理、道德这件外衣。爱情是性欲的表达,尽管在表达的是会受到限制,在限制之下或许走一段弯路,划出一条弧线来,甚至于欲望的本质背道而驰,但最终的归宿必然是指向性的。就如同加速上行的石块,尽管离地面越来越远,但在地心引力作用下终归还是要回到地面上来一样。爱情既然是指向性的,那爱情在文明的国度里必然要受到伦理、道德等的限制。只有在这些理智的东西限制之下,爱情深处的欲望才可以自由健康地表达。
伦理与道德时刻都在提醒着爱情中的男女,不能这样不能那样,种种限制成了满足欲望的最大障碍。这时孩子们发现,在婚姻里伦理与道德的影响力明显下降,既可以这样还可以那样,限制少了好多。于是为了更好地满足性的欲望,减少表达欲望所受到的限制,在冲动之下诉求于婚姻,此刻爱情便于婚姻联系上。至此,爱情中的男女便认为婚姻是爱情的归宿。
婚姻本质上是一种制度,制度的作用就是约束。爱情既然与婚姻联系上,那爱情必然受到婚姻的限制,欲望受到限制,对欲望本身来说,终归是痛苦的。同时,一踏进婚姻,婚姻里的责任便如影随形,对家庭的责任,对双方父母的责任,对妻子或丈夫的责任,子女一出生还有对子女的责任。他们踏进婚姻的门槛是因为在婚姻里,爱情深处的欲望可以暂时摆脱一部分限制,他们认为婚姻是满足欲望的港湾。对婚姻里的责任固然也有所了解,事先也有所打算,可事到临头当这种种责任迎面袭来时,还是惊慌失措了。责任带给他们的尽是压力、痛苦、折磨。有人说婚姻是爱情的坟墓,就是这个道理。
爱情若脱掉伦理、道德的外衣,那就是赤裸裸的情欲,情欲是爱情的本质,爱情的目的就是情欲的满足。至于情欲是通过什么渠道来满足,是这个女人(男人)还是那个女人(男人),对情欲本身来说是不重要的,情欲注重的只是满足的结果。这便是婚姻不幸的隐患。倘如某个时间一个叫“丈夫”的男子,一个叫“妻子”的女子产生了爱情,彼此都能给对方适当的满足,带着这种满足双方携手步入婚姻的殿堂。生活一段时间之后,又一个更有魅力的叫“情人”的女子出现在“丈夫”的生活中,“情人”无论从外表、品行上来说都远胜于“妻子”,这个魅力十足的“情人”唤醒丈夫原始的情欲。而若满足眼前被唤醒的情欲必然是违背伦理与道德的,在与伦理、道德争斗了一番后,“丈夫”体内最原始的情欲撕碎了伦理、道德的外衣显露了出来,于是身不由己地爱慕上“情人”。不论你把“丈夫”与“情人”之间的感情称作什么,但其与爱情的本质都是一样的,不同的只是一个穿着伦理、道德的外衣,而另一个已经把外衣撕碎了。
这时婚姻的灾难已经开始了。这个错误归结在哪呢?“丈夫”?“妻子”?“情人”?他们都是无辜的。“丈夫”与“情人”绝无伤害“妻子”的本意,只是他们各自情欲与伦理道德的争斗中情欲占了上风,他们是在情欲的驱使下做了不合时宜的事。至于“妻子”,那更是无辜的受害者。错误归结还是在于报着错误的信念踏入婚姻。“丈夫”与“妻子”年轻的时候以为婚姻是爱情的归宿,为了爱情他们结婚。可对于爱情这样一种欲望性的东西,时时在侧步步紧逼的伦理、道德尚且显得无能为力,婚姻作为一种制度岂能约束得了。爱情,婚姻既负不了责任,也无须为其负责任。
爱情的归宿是性,人类既然有了婚姻这种制度,那婚姻的指向不应该是爱情,而是性。婚姻是法制上的东西,是对性行为的结果负责,尤其是对性行为后的子女的成长负责,而不是为爱情负责。就如同法律只对你行为造成的后果负责,至于你是出于什么样的情感而发生这样的行为并不是其所关注的。婚姻所负责的对象仅仅是性行为所缔造的子女。无论双方走进婚姻中有没有爱情,那不重要。
走进婚姻的理由,绝不能是爱情。
(文/Candy 心理氧吧 www.tspsy.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