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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豫有约之催眠师

发布时间:2018-03-25 23:00 类别:催眠治疗

  
  心理导读:催眠术(hypnotism,原自于希腊神话中睡神Hypnos的名字)是运用暗示等手段让受术者进入催眠状态能够产生神奇效应的一种法术。  ---心灵花园
  
    一、什么是催眠?


  催眠是以人为诱导(如放松、单调刺激、集中注意、想象等)引起的一种特殊的类似睡眠又非睡眠的意识恍惚心理状态。其特点是被催眠者自主判断、自主意愿行动减弱或丧失,感觉、知觉发生歪曲或丧失。在催眠过程中,被催眠者遵从催眠师的暗示或指示,并做出反应。催眠的深度因个体的催眠感受性、催眠师的威信与技巧等的差异而不同。催眠时暗示所产生的效应可延续到催眠后的觉醒活动中。以一定程序的诱导使被催眠者进入催眠状态的方法就称为催眠术。

 



鲁豫有约 带你走进催眠体验催眠秀(上)






鲁豫有约 带你走进催眠体验催眠秀(下)

  
  采用特殊的的行为技术并结合言语暗示,使正常的人进入一种暂时的,类似睡眠的状态,催眠状态也可由药物诱发,分为自我催眠与他人催眠,自我催眠由自我暗示引起;他人催眠在催眠师的影响和暗示下引起,可以使病人唤起被压抑和遗忘的事情,说出病历,病情,内心冲突和紧张。催眠还可以作为一种治疗方法(既催眠疗法)减轻或消除病人的紧张、焦虑、冲突、失眠以及其他的身心疾病。
  
  在中国,可以说“催眠”是历史悠久、源远流长的,在《内经》中也有提及。古代的“祝由术”,宗教中的一些仪式,如“跳大神”等都含有催眠的成分,只不过当时多是用来行骗的,或是一种迷信活动。在欧美,很早就有人倾力研究催眠。记录较早的是18世纪在巴黎有一位喜欢心理治疗的奥地利医生名叫麦斯麦尔 (FranzAntonMesmer)的“催眠”,他能够通过一套复杂的方法,应用“动物磁力”治疗病人,其中包括能使病人躺在手臂上面。并用神秘的动物磁气说来解释催眠机理,按现代理解那就是一种暗示力。据传法国政府准备出很多钱购买他的治疗方法,但他都不肯,这可能是由于他自己也不清楚。后来,一位苏格兰医生布雷德(James‘Braid)对该现象发生了兴趣,能够给手术病人引起麻醉,于19世纪提出“催眠”一词,并对催眠现象作了科学的解释,认为是治疗者的所引起的一种被动的、类睡眠状态,并借用希腊文“hypnos”(即睡眠的意思)一词改为“hypnosis”(催眠),使得催眠术有了广泛的传播,至今一直沿用这一术语。后来,在前苏联生物科学家巴浦洛夫带领一班人多年系统深入的研究下,催眠有了长足的发展,催眠真正成为一门有理有用的应用科学。现在,在很多国家有名望的大学、医院里,都设有催眠研究室,并积极开展着把催眠应用于医学、教学、产业等领域的可行性研究。
  
  二、催眠的理论
  

  1. 部分退化(partial regression)理论
  
  催眠使受试者思维退化至某种较幼稚的阶段,失去了正常清醒时所具有的控制,落入一种较原始的思维方式,因而凭冲动行事并进行幻想与幻觉的制作。
  
  2. 角色扮演(role playing)理论
  
  认为是受试者在催眠者的诱导下过度合作地扮演了另外一个角色。受试者对角色的期望和情景因素,使他们以高度合作的态度做出了某些动作。但很多学者坚持催眠是意识的另一种状态,而不是角色扮演,因为即使最合作的受试者也不会同意在不给麻醉药的情况下进行手术。
  
  3. 意识分离(dissociation in consciousness)理论
  
  希尔加德根据实验观察,认为催眠将受试者的心理过程分离为两个(或两个以上)同时进行的分流。第一个分流是受试者所经历的意识活动,性质可能是扭曲的;第二个分流是受试者难于察觉、被掩蔽的意识活动,但其性质是比较真实的,希尔加德称之为“隐蔽观察者”。意识分离是生活中一种经常出现的正常体验,例如长途驾车的人对路上状况作出了一些反应但多不能回忆,就是由于当时意识明显地分离为驾驭汽车与个人思考两部份了。
  
  三、实施催眠的相关注意事项
  
  1、实施催眠的环境和时间设置
  
  环境设置:最好选择安静、舒适、温馨的环境,有利于放松心情的环境,使人能自然而然地感到轻松、舒适和安全。
  
  时间设置:一般一次催眠一个小时左右,根据催眠中要解决的不同问题视具体情况调整。作为治疗性的催眠最起码5次治疗,第一次为适应性治疗,第二次才真正开始治疗;一般每10次为1个疗程。当然,由于个体差异有人并不一定需要做完整个疗程就全面恢复。
  
  2、接受催眠调整期间的生活习惯
  
  每次治疗前要排空大小便,不要吃得太多太饱;消除杂念,以平和的心态对待治疗;绝对禁止饮酒(饮酒后会出现头昏、头痛、烦躁等反应),尽量不服用人参、激素等;尽量保持有规律的生活制度;向催眠师真实反映治疗后的体验和变化。
  
  3、实施催眠的禁忌症
  
  虽然至今未见催眠暗示伴发严重后果的实例报导,但实施催眠仍应注意选择适应症,同时注意禁忌症,避免可能出现的不良情况。禁忌症范围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精神分裂症或其他重性精神病。这类病人在催眠状态下会促进病情恶化或诱发幻觉妄想。
  
  (2)脑器质性精神疾病伴有意识障碍的病人。催眠可使得症状加重。
  
  (3)严重的心血管疾病,如冠心病、恐惧、心力衰竭等。
  
  (4)对催眠有严重的恐惧心理,经解释后仍然持怀疑态度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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