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理导读:催眠师也可以在催眠过程完成之后,通过指令让受术者说出其隐蔽观察者在催眠过程中的感受。由此看来,当受术者被催眠时,受影响的只是部分认知系统,而其它则未有涉及。所以,当一个受水者仅仅体验到模糊的放松感时,被影响的就只是极少数较低级的认知系统;而一旦出现上肢飘浮感或痛觉消失,这就涉及到了更多的系统。我们尚不清楚一个人有多少从知系统;甚至也不知道提这样的问题是否有任何意义。 ---www.tspsy.com
催眠应用:催眠的理论基础
1、新离解性学说
新离解性学说(NeodissociationTheory)的主要倡导者是希尔加德(1973a,1973b,1974)。它事实上是对流行于本世纪初期的离解学说(dissociationtheory)的修正。希尔加德指出,每个人都具有一系列认知系统,它们按级别排列著。催眠术具有使各个系统互相离解的作用。这样,被催眠的人可以报告说他们感受不到疼痛;但另一方面,也还有希尔加德称之为“隐蔽观察者”(hiddenobserver)的认知系统在起作用,因而他们又可报告说自己感受到了疼痛。按照他的看法,在催眠过程中,通过适当的指令,催眠师可能和隐蔽观察者取得联系。例如其指令可以是这样的:“当我将手放在你肩膀上时,我即能够与你体内隐藏著的、仍在执行感知任务的系统对话;而当我将手拿开时,这一隐蔽系统又会从正在与我对话的部分再隐藏起来.”
催眠师也可以在催眠过程完成之后,通过指令让受术者说出其隐蔽观察者在催眠过程中的感受。由此看来,当受术者被催眠时,受影响的只是部分认知系统,而其它则未有涉及。所以,当一个受水者仅仅体验到模糊的放松感时,被影响的就只是极少数较低级的认知系统;而一旦出现上肢飘浮感或痛觉消失,这就涉及到了更多的系统。我们尚不清楚一个人有多少从知系统;甚至也不知道提这样的问题是否有任何意义。
塔特(970,1972)用自陈量表对催眠深度进行了调查,结果表明,有些受术者可以区别出20多个催眠深度。可以推想,人们具有多少认知系统,以及能够区分多少认知系统,这些都可能因人而异。
催眠深度和认知系统之间的关系如如何?虽然我们可以推测它们可能是正性相关。但这一问题现在尚无肯定答案。不过,二者所包括的都不可能是互相分离的、不同级别的层次。而有可能是按顺序排列的、因人而异、因时而变的层次。
希尔加德的学说与把催眠状态看作是一种变换意识状态的说法并不矛盾。实际上,如果受术者的某些认知系统被彼此分离,他们就会反映自己的感觉格外异常,这是很容易明白的。希尔加德(1975)还认为,这些认知系统还可能受到除催眠诱导方法以外的因素如疲劳、药物等的影响。这种学说把人的认知控制系统视为多重的、按顺序排列著的,这是关于认知组合的一般性学说,它所涉及的方方面面甚为广泛。正加瓦格斯塔夫(1981)所说,人们现在尚未得到有关这一学说的结论性的实验证据。不过,它是解释催眠行为以及认知组合的重要学说。毫无疑问,它将引发更大量的研究和激起更多的争议。
2、角色扮演学说
角色扮演学说(RoleEnactment)是由萨宾提出并详细阐述的,不过,其最好的解说则见于萨宾是以一个社会心理学家的观点研究催眠的。他认为,每一个人在自己的一生中都扮演一定的角色,以适应不同的社会环境;催眠也不过是一种社会环境。正如人们能够扮演雇员、恋人或其它任何成千上万的角色一样,人们也可以扮演“被催眠者”或“催眠师”这样的角色。
吉本森(1977)和瓦格斯塔夫(1981)二人都公正地指出,这并不是说受术者在故意作假。如同能够真实地进入其它生活中的角色一样,他们也可真实地进入催眠中的角色。萨宾称之为“机体进入角色”。正是由于进入了角色,受术者才真正相信他们的确经历著所受暗示的催眠行为。当受术者报告体验著幻觉时,萨宾则认为这些幻觉是“信任的想象(believedinimagings)。受术者非常好地扮演了“被催眠者”的角色,以至于他们自己也真正相信确实产生了幻觉。
虽然人们常常认为萨宾反对把催眠状态视为一种意识的变换状态,但事实并非如此。他认为,有关催眠状态的大量争论是沿著这样一条主线来回往复的:这些行为是受术者在催眠状态下表现出的特征性行为;该受术者作出了这样的行为,故他肯定处于催眠状态之中。看来萨宾之所以不反对把被催眠者看成是处于一种意识变换状态的观点,是因为他愿意接受另一种观点,即被催眠者的主观反应可以作为他们处于一种意识变换状态的证明。然而,正如席汉和佩里(1976)所指出的那样,萨宾对意识变换状态的观点看来并不满意。他认为,如果把催眠现象看作是信念的想象,而不是看成催眠状态的外在表现,那么对于同一现象的表述就更加清楚,而且对于这种信念的想象所能发生的环境也可能提供更好断解释。
3、策略行动学说
策略行动学说是由斯潘罗斯(1982)提出的。他写道:催眠行为不会无意识地发生;像其它社会行为一样,它可以被视为一种有目的的行为。不过,催眠情境的一个中心要求是,受术者要将自己的反应认为是不随意发生的现象,而并非随意行为。之所以觉得自己的行为是不随意的,并不是策略动作转化成了不随意动作,而是反映了受术者对自己行为的理解。
斯潘罗斯的观点是,大多数社会行为应看作是有目的和随意的,而被催眠后的行为特征之一似乎是,受术者的行为通常被认为是不随意的。策略行动学说的一个中心思想是,受术者把自己的这些行为说成是不随意的。
斯潘罗斯确认了许多包括在“被催眠了”的策略行动里面的行为成分。除了某些可以解释为不随意行为的不算以外,它们包括催眠过程相对于非催眠过程的高反应状态,以及具有“隐蔽观察者”迹象的状态。看来,人们的被催眠能力似乎取决于他们策略地去表现行为的能力,这些行为指的是他们自认为具有了催眠特征的、包括主观体验在内的行为。显然,这是一个非正式的催眠理论,它可能更近似于角色扮演学说。
根据这个学说,人们在被催眠前所具有的知识,以及催眠师所给予的指令,将决定人们在催眠过程中的行为和体验。如果事实确是如此,那么在受术者的自发体验中,那些以前并不具备的知识以及那些并非催眠师所暗示的内容究竟从何处而和这个问题很难回答。而且,策略行动学说还说明:如果确实存在上述自发体验,那么在某种意义上讲,它们将会削弱受术者对催眠体验的真实性。
4、遵从和信任学说
瓦格斯塔夫(1981)写过一本颇为精彩的著作,书中详细阐述了他在催眠理论上的见解。他是一个地地道道的非正式的理论家,他运用遵从和信任这样的术语解释催眠行为。“遵从”是指受术者的符合催眠师要求的外显行为。不过,这种外显行为并不一定反映受术者的内心信念。举例而言,受术者可能表现为好像感觉不到疼痛,但其内心可能感受著疼痛。“信任”是指这样一种情况;受术者的内心信念服从大众行为。例如,当暗示受术者的眼皮正变得沉重时。如果他们发觉自己正在眨眼,那么他们就会相信自己正在进人催眠状态。瓦格斯塔夫认为,内心信念与外显行为一样,它们容易受到催眠环境的社会需要的影响。
遵从和信任学说能够很好地解释被催眠者的许多行为。不过,正如费洛(1982)在评述瓦格斯塔夫的著作时所说,我们尚难看出,这一学说如何解释人们在催眠感受性上的个体差异;也不清楚它如何把主观体验作为区分不同类型的催眠反应的指标。
尽管存在这些批评,以及该学说的适用范围有限,但瓦格斯塔夫的著作很值得大家一读。他这部精彩著作是我所论过的论述催眠的最好著作之一。
5、变换范型学说
这一学说的主要倡导者为巴伯(1979)。变换范型是他在研究催眠方法时,用以取代他称之为传统范型即特殊状态(催眠状态)范型的术语。在生命的最后二十年里,巴伯明确表示他对于传统催眠术研究方法的不满;在引文时,他一般只写“hypnosis”一词,以此表示自己对该词的不满。巴伯好象给自己树立了一个目标,要使以前那些含义多变的术语得到统一。正是这些含义多变的术语导致人们认定催眠行为是催眠状态下所发生的行为。他认为受术者具有完成任务的积极态度、动机和愿望,这使他们能够遵照暗示进行生动的想象,同时排除与此无关的或者矛盾的思想。
在研究设计方面,巴伯做了大量工作,使设计更加细致巧妙。他的方法之一是使用他所说的“任务动机指令”这一技术。实验时,催眠师指导一组受术者非常明确而积极地按某种特殊方式行动。显然,受术者是在强大的社会压力下执行催眠师的指令。实际上,巴伯和他的同事发现,通过使用这种方法,他们常常可以再现其它研究者用通常的催眠诱导方法所导致的许多现象。
不过,我们还不知道受术者是否如实地报告了他们的感受。鲍尔(1967)指出,巴伯实验方法的社会要求使得部分受术者即使没有催眠师的指导所要求的感受,他们也就到不得不报告说有那样的体验。再者,仅仅证实“任务动机指令”可以导致某些结果的出现,这并不意味其它方法如催眠诱导就不能产生这样的结果。巴伯也完全清楚这一点,他争辩道,除非出现这样的事实,即在假定受术者处于催眠状态以外,没有其它任何道理可以解释它,那么当所有的现象都可以解释为对暗示的高反应性时,再求助于催眠状态来进行解释便毫无意义(巴伯·哈姆,1974)。
鲍尔对巴伯提出了强烈的批评,他争辩道:
无论催眠状态和任务动机二者的行为怎样相似,而后者倾向于通过强迫力量使受术者公开顺从,由此达到其效果。但这种顺从并不反映人们的内在感受;相反,为了满足外部要求,受术者便按规定的方式作出行为和汇报。故具备任务动机的受术者的行为不宜作为催眠现象考虑;催眠现象与暗示性的(以及非暗示性的)“感受”变化相关,这在受术者的外显行为及语言报告中可以反映出来。(鲍尔、1976,第88页)
这段话可能代表了大多数把催眠状态视为独立的、可辨别现象的研究人员的观点。尽管巴伯在后期的著作中(威尔逊、巴伯,1982)表现出比较缓和的态度,但要使他接受这样的观点是不大可能的。
6、放松学说
埃德蒙斯特(1981)极力辩论说,催眠与放松两种状态在本质上极为相似。而且,他认为中性催眠仅仅是放松状态的精神生物学条件。他所谓的“中性催眠”是指受术者在刚刚接受诱导之后所出现的状态。埃德蒙斯特还能列举出大量证据支持自己的观点,而实际上读书也提供了有关这一问题的丰富的参考文献来源.
显然,埃德蒙斯特的学说存在许多疑点,其中之一是“清醒催眠”问题。对于一个接受了催眠诱导、服从全部暗示指令并且按要求充分练习的受术者,我们怎么可以说他是放松的?埃德蒙斯特从历史的角度对这种置疑作出回答,他辩论说,按照传统的观点,催眠仅仅包括“睡眠型”的放松方法;清醒催眠不是真正的催眠。这是一个有趣的观点,但我料想大多数研究人员并不会表示赞同。
无论人们怎样批评放松学说,很多被催眠者看起来而且也报告说是极度放松的。不过,我曾让受术者对标准放松程序和催眠诱导加放松程序所产生的两种放松进行比较,结果发现,受术者报告说他们在两种条件下躯体都处于放松状态,但认知却各不相同。特别是在只使用放松程序的时候,他们报告说大脑清醒;而在使用催眠诱导加放松程序时,他们却感到昏昏欲睡。当然,在埃德蒙斯特的学说中,对于两种放松状态之间是否应该存在认知上的区别,其论说似乎也是含糊其辞。不过,埃德蒙斯特的学说仍然是极有趣的,很值得进一步研究。
(文/佚名 心灵花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