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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疗法的系统观点与研究

发布时间:2013-03-26 11:30 类别:心理学堂

  
  心理导读:本文的主要目的是说明家庭心理学所采用的“整合历程系统观点”内涵为何,并讨论其对研究历程的影响。作者首先比较了一般系统理论、家庭系统理论及整合历程系统观点三者之间的差异,指出整合历程系统观点所关注的焦点超越了“家庭系统”本身,它把家庭知识视为整体,重视家庭互动的过程而非结果,并且致力于不同学科之间的整合,可视为研究家庭的一种科学范型。    ---www.tspsy.com
  
家庭疗法的系统观点与研究

家庭疗法的系统观点与研究

  作者接着从研究问题的形成、研究方法的选用,及研究资料的诠释等三方面,讨论家庭心理学系统观点对研究历程的影响。在研究问题的形成上,系统观点提醒研究者在进行家庭问题的研究时,必须注意到家庭关系的不同向度,将“时间”因素纳入考虑,并且以“问题”为中心进行跨学科的整合。在研究方法的选用上,系统观点主张兼采质化与量化研究的方式,以个人乃至全家人为资料收集的单位,重视长期性资料的收集,力求掌握整体也掌握部分。至于研究资料的诠释,系统观点主张研究者可透过家庭成员不同资料的相互比对,形成多重观点的解释;亦可透过家庭成员的聚合观点,对家庭关系提出解释。两者皆对家庭心理学的研究有所贡献。
  
  写这篇论文的动机是出于对家庭心理学的认同与对系统理论的不了解。从1995年2月家庭心理学研究小组(1)的形成,“家庭系统”这个名词就不断在小组成员中提出来使用与讨论,然而大多数的讨论都是以更多的疑问收尾。
  
  1997年6月,我与几位小组成员于中华心理卫生学刊发表的一篇文章(叶光辉、孙世维、利翠珊、赵淑珠,1997)中,正式面对了这个主题,在该文中,我们除了介绍家庭心理学这门学科领域的诞生与开展之外,更宣称系统思维模式是家庭心理学研究与实务工作的特点。
  
  我们采用Pinsof(1992)对系统思维观点的解释,指出系统的多元与互动建构特征是家庭心理学思考家庭关系的起点,而家庭心理学所强调的是一种整合与历程的系统观点。
  
  四人合着的论述完成了,而对家庭心理学系统观点在研究实务上的探究才刚刚开始。1998年4月在中研院的一场小型研讨会中,家庭心理学研究小组以“家庭心理学:系统思维观点的探讨与应用”为题,呈现我们的思考所得,获得许多宝贵的建议。本文的初稿即是研讨会中的一篇论文,后经研讨会论文评论人及小组成员后续的讨论而做了大幅度的修改,除了删除不直接相关的理论说明外,主要针对三个面向加以讨论,一是厘清家庭心理学系统观点与一般系统理论及家庭系统理论的分野,二是交待家庭心理学系统观点在认识论及方法论上的立场,三是讨论家庭 ?心理学系统观点对研究历程的影响。
  
  一、家庭心理学系统观点的演进与内涵

  
  对以研究个体行为及心智历程为主的心理学界而言,“系统”这个名词带有一种陌生而又熟悉的味道。一方面它与心理学所重视的“个体”正好是一个相反的概念,另一方面心理学家也很难对个体生活世界中的各种牵连视而不见。特别是1985年美国心理学会正式认可“家庭心理学”这个分支之后,相关学者径相主张心理学对人类行为的探究应深入个人与家庭关系,“系统”一时之间成为一个时髦的名词。只是“系统”的概念涵盖面甚广,在不同层面上进行对话,往往会使焦点模糊,各说各话。以下将对“系统”这个概念所涵盖的不同层面加以说明。
  
  大体来说,与家庭心理学有关的“系统”思维活动有三种,分别是一九七O年代盛行的“一般系统理论”(general systems theory)、家族治疗中所使用的“家庭系统理论”(family systems theory),以及家庭心理学所主张的“整合历程系统观点”(integrative process systems perspective)(以下简称“系统观点”)。这三种系统思维活动都认为“家庭”应被视为一个系统,但三者的起源不同,所关注的焦点及应用的领域也有差别。
  
  1、系统思维活动
  
  一般系统理论(general systems theory) 家庭系统理论(family systems theory) 整合历程系统观点( integrative process systems perspective)
  
  代表著作 LV Bertalanffy (1973) P. Minuchin(1985) W. Pinsof(1992)
  
  应用领域 自然科学与社会科学 家族治疗 家庭心理学
  
  关注焦点 不同系统之间的同与异 家庭内部的关系与互动 建立研究家庭的科学范型
  
  对家庭知识的贡献 以系统的角度看待家庭知识的始祖 对实务界如何看待并处理家庭问题的贡献最直接 关注的焦点超越“家庭系统”本身,把家庭知识视为整体
  
  2、一般系统理论
  
  一般系统理论可以说是家庭心理学系统思维观点的滥觞,它是由生物学家出身的贝塔朗菲(LV Bertalanffy)于一九六O年代所提出来的,其主要的理论内涵乃是来自生物学上的有机体(organism)概念,强调把有机体当作一个整体或系统来考虑(颜泽贤,1993)。
  
  相对于机械体(mechanism)的概念,强调开放、变动、生命的活动力的有机体概念确曾为科学界注入一股新的力量,贝氏所提出的一般系统理论在一九六O及一九七O年代不仅在自然科学界引起很大的重视,也曾被应用于社会学、组织心理学、心理学等社会科学(2)。
  
  一般系统理论在盛极一时的时候,亦曾有学者将其视为整个科学界的骨干,试图以此整合所有的自然科学与社会科学知识。例如Boulding(1968)就曾经将各种不同学科的知识依其复杂性排列成为九个层级,并且认为人类知识的能力仅勉强能处理复杂程度较低的层级一至三。在Boulding的想法中,第四层级以上的系统即具有开放系统的特性,会与外界环境保持某种物质的交换,以维持生命的形态,这个层级的知识对我们而言几乎是全然地神秘。而人类系统与社会系统因有相当高程度的开放性,且具有自我组织、自我调整的高层次系统功能,所以分别被定位在层级七与层级八,也是我们身在其中,却无法着力的部分。
  
  一九六O年代Boulding以谦卑的心情来看待人类的知识成果,并且提醒我们当时新兴的管理科学虽然涉及人的行为,也掌握了生命的开放性,但在知识的进展上亦并未超越层级四。十余年后,家庭研究学者Broderick & Smith (1979)试图把一般系统理论应用于界限(boundaries)的设定、关系(relationships)的特性,及回馈与控制层级(hierarchy of feedback and control)的运作机制,可以说又将一般系统理论与家庭研究的关系拉近了一步。然而这些讨论一般系统理论的文献似乎仍然只是停留在概念的层次,并未见到应用一般系统理论的具体研究实例。
  
  3、家庭系统理论
  
  一般系统理论在家庭知识上真正的贡献主要是表现在不同的家族治疗实务工作上。家族治疗工作者强调个人只是家庭问题的代罪羔羊,在处理个人问题时必须观看整个家庭系统的功能与运作。凡是采用经验取向、策略取向、结构取向、代际取向等主要派别的家族治疗者,都会强调他们工作的理论基础是“系统理论”或“家庭系统理论”(Brown & Christensen,1986)。而这些强调把对家庭系统的观察视作理解个人问题基础的作法,的确使家族治疗者作出与心理治疗者不同的贡献。
  
  家族治疗者所称的“系统理论”与Bertalanffy所发展的“一般系统理论”有什么不同呢?从历史发展而言,家族治疗者所提出的系统理论是以一般系统理论为基础,只是因为实务工作的需要,他们将相当抽象的一般系统理论化为抽象层次较低的命题,并以这些命题作为他们观察家庭互动的假设。Patricia Minuchin(1985)曾经指出家庭系统运作的六大特征是系统理论的核心内容,点明了家庭系统理论的特色,也更具体地描绘出家人在互动过程中系统的运作机制。这六大特征分别是:
  
  (1)家庭是个组织化的整体,系统内部的元素彼此依存。
  
  (2)系统运作模式是循环而非线性的。
  
  (3)系统有衡定(homeostasis)的特性,以维持系统运作的稳定模式。
  
  (4)演化与改变只有在开放的系统才能发生。
  
  (5)复杂的系统是由副系统所组成的。
  
  (6)副系统间以界限相隔,彼此间的互动由隐藏的规则来决定。
  
  4、整合历程系统观点—家庭心理学的系统观点
  
  整合历程系统观点的出现可以说是家族治疗与心理学“整合”的结果。继家庭心理学正式获得美国心理学会的认可之后,学者们纷纷致力于建立家庭心理学学科领域的共识,讨论该领域的学术范型,并发展恰当的理论、方法与工具。其中,同为心理学家与家族治疗者的William Pinsof于1992年发表一篇讨论家庭心理学科学范型(scientific paradigm)的文章,并指出整合历程系统观点是当代家庭心理学领域所应共享的科学范型。
  
  Pinsof的整合历程系统观点在叶光辉等人(1997)介绍家庭心理学的开展一文中曾经有所介绍。本文乃针对Pinsof所提之家庭心理学的系统观点与家族治疗界采用的系统理论之区别再加以讨论。两者的区别大致有下列三点:
  
  (1)家庭心理学的系统观点乃著眼于整个家庭心理学界,既拓展了专业视野,也可作为一种科学范型
  
  叶光辉等(1997)曾经指出,家庭心理学既是一门专业,也是一门科学。从专业的考虑而言,家庭心理学的系统观点虽然承袭了家族治疗界的看法,认为应将家庭视为一个系统,有其运作的法则与机制,但是也强调不应将眼光局限于“家庭”这个系统。Pinsof认为“个人”是最小的心理社会系统,而社区或文化系统则是最大的心理社会系统(Pinsof,1992,p.436)。这种观点正好回应了学者批评现存家族治疗界所采用的家庭系统理论忽略文化结构对问题的影响,及不够整体(holistic)的说法(Klein & Jurich,1993)。
  
  就科学范型而言,家庭心理学所采取的是一种“互动建构”的观点(interactive constructivism)(Pinsof,1992,p.435),从本体论的角度而言,它同意有客观事实的存在,而在认识论上的立场则是倾向认为真相是经由建构而来的。就这一点而言,Pinsof的主张与近年来为科学哲学界所重视的建构实在论(constructive realism)其实是相当类似的。建构实在论认为将不同理论、不同学科串连起来,可得“建构的实在”(constructed reality)(3),这种说法与家庭心理学系统观点认为对家庭知识的建构、解构与再建构可使我们逼近真相的说法有相似的假设。
  
  (2)家庭心理学的系统观点重视不同学科、不同“系统”的“整合”而非“折衷”
  
  家族治疗界在近几年不断有新的治疗取向出现,而越来越多的家族治疗者宣称自己的治疗学派是一种“折衷取向”(eclecticism)(Lebow,1984),也就是说,他们不把自己限定在某一种治疗取向中,而改采多元的观点来面对不同的家庭系统。
  
  家庭心理学的系统观点则更进一步超越这种多元、折衷的家族治疗观点,而提出“整合”(integration)的概念(Pinsof,1992)。“整合”的概念来自完形心理学中“整体大于部分的总合”的观点,它在“折衷”的概念之外,放入了更多对理论及整体(whole)的关注,试图从案主的问题出发,兼顾案主的个人特色、人际历史及家庭背景。家庭心理学的系统观点乐于与心理学的其他领域(如人格、社会、社区、发展心理学等)合作,发展后设视框(metaframework);它也乐于采纳其他学科的观点,共同研发出更复杂的理论模型,以使我们对家庭的理解更深入(Pinsof,1992)。
  
  “整合”与“折衷”的差别可以用杜维明(1996)对世界各文化溶合方式的比喻为说明。他指出,1960年代,美国曾经以“大熔炉”自居,认为美国社会足以自豪的部分即是兼采各移民的特色,熔成一个大民族,而这种观点在1980年代为一种“镶嵌艺术”的比喻所取代,认为每一种色彩及文化都有自己的特性,红色和黑色放在一起并不会失掉自己的色彩,而是各自突出它原来的特色,整体形成美丽的镶嵌艺术。在这个例子中,“大熔炉”的比喻与“折衷”的概念相似,而家庭心理学系统观点所主张的,则是类似“镶嵌艺术”的概念。它强调多元,但是更重视各种不同观点、不同力量的整合,而这种整合并不是削足适履式的整合,以杜维明(1996)对中国菜的比喻来说,家庭心理学系统观点的整合是要让各种观点“各显精彩”而不是成为“杂碎”。
  
  (3)家庭心理学的系统观点强调家庭的变动性,反对家庭互动的“历程”与“结果”的二分
  
  传统上对个人心理治疗或家族治疗的研究相当重视疗效的评估,也就是所谓的“结果研究”(outcome research),另??一部分的研究则是针对治疗的过程进行评估,或称“历程研究”(process research),而Pinsof(1992)所提出来的家庭心理学系统观点则反对这种“结果”与“历程”之间的二分。家庭心理学的系统观点把家庭系统看成是一个持续变化中的整体,研究者在不同的时间上所看到的“结果”也可以视作是导向下一个“结果”的“历程”。这种“变化”的观点Walzlawick & Walzlawick曾有过深入的讨论,他认为家庭问题的形成与解决都是一种“变”的过程,而家庭在面对问题时,“变”与“不变”之间往往存在着一种吊诡的关系(夏林清译,1996)。
  
  由于“变”是家庭系统的常态,家庭心理学的系统观点乃特别重视家庭改变的过程。Pinsof(1992)认为,家庭心理学家不仅要关心家庭系统内部的改变,也要关心家庭与外界系统互动过程中所造成的改变;而家庭心理学家在观察一个家庭改变的过程中,也不能仅仅注意个案家庭成员在行为上的改变,还必须了解他们在想法上及感受上的改变;甚至在家族治疗过程中,治疗者的想法、感受也会是了解家庭改变的重要线索。
  
  二、系统思维观点对研究历程的影响
  
  由上一节的讨论中可以得知,家庭心理学系统观点的出现,可溯及自然科学界一般系统理论的提出,其后再经家族治疗者在实务工作中发展出较细致的家庭系统理论,最后形成适用于整个家庭心理学界的科学范型。如同Pinsof(1992)所言,在家庭心理是否能被视为一种“科学”尚有争议之时,提出这样一种“整合历程系统观点”必然会受到一些质疑,然而这样的讨论却能帮助我们去思考家庭心理学的未来,并发展出一些指导或评估的法则,以使家庭心理学的研究更有方向可循。
  
  在本文的初稿中,作者曾举出学界在面对家庭心理学系统观点时可能有的质疑,其中包括与系统观点的内涵与特色有关的一些质疑(例如系统观点是如何出现的?家庭心理学采用的是哪一种系统观点?家庭心理学的系统观点如何看待真相?),以及与系统观点在研究上的应用与困境有关的问题(例如什么样的研究可以宣称是系统观点的研究?系统间的相依性与互动性可经由变项来掌握吗?概念、工具与结果应如何整合?)。本文已于先前的讨论中试图回答了第一部分的问题,在后续的讨论中,将把焦点放在第二部分的问题,尝试从研究概念的形成、研究方法的选用,及研究资料的诠释等三方面,来讨论家庭心理学的系统观点对研究历程的影响。
  
  1、研究问题的形成
  
  作为一种思维模式,系统观点所提供的是一种有别于传统的思考架构。它虽然并不直接提供我们研究操作的步骤,但却能对我们的研究历程发生影响。研究者在进行家庭相关的研究时,系统的思维模式有助于形成有意义的问题,并引导研究者在研究过程中注意到系统互动的变化及系统所展现的脉络意义。
  
  那么,我们可以用什么样的指标来衡量一个研究是否受到系统思维观点的引导呢?大体来说,一个研究若能呈现研究者对理论及其主观经验的敏感度,也能表现出其对研究对象所处生活世界的敏感度,即具备了系统观点研究最基本的精神。而具有系统观点的研究通常在研究议题及研究方法的选择上,会考虑到家庭关系的不同向度,因而具有一种创新与突破的精神。
  
  更具体地说,系统思维观点的三个主要成分—系统、历程、整合,也可以被视为评估一项研究是否具有“系统观点”的指标。以“系统”成分而言,研究者若能在传统的个人或双人关系之外,注意到家庭系统中其他成员或其他因素所带进来的系统运作方式的改变,即在概念上造成突破,也确立了研究者选题的合法性。例如近年来在亲职教育的研究中,逐渐出现有别于传统母职的研究,而有一些针对父职角色的研究(王舒芸、余汉仪,1997),或是以父母为单位的共亲职(co-parenting)研究(Kaplan,1993),乃至强调生态系统理论对父母教养方式的影响的研究(黄迺毓,1998)都可以说是系统思维观点之下的产物。
  
  再以“历程”的成分为例,由于系统思维观点将“时间”的因素纳入考虑,注意到家庭系统在不同时间的变化,因此对于一个现象的判断便不会以一时的观察为唯一的基准。Altrichter,Posch & Somekh在“行动研究方法导论”一书(夏林清译,1997)中,也曾经提到系统观点会改变我们对学校中“好学生”与“坏学生”的看法,进而影响教师对学生的态度及研究者对研究问题的思考。因为从系统演化的观点来看,好学生不会是永远的好,坏学生也不会是永远的坏。而在一个班级系统中,有好学生的存在才会有坏学生,反之亦然;若是教师未能了解系统演化的特性,即使驱离了一个坏学生,仍会有另一个坏学生的出现。同样的例子应用在家庭中,系统观点也让我们看到家庭中的“坏孩子”的出现往往与“好孩子”的存在有关,要了解“坏孩子”为什么坏,必须从观察系统的互动出发,才能提出恰当的问题与假设。
  
  最后,系统观点所强调的“整合”精神,也会对研究问题或研究概念的形成有所影响。整合精神的具体表现可以说是一种以“问题中心”为取向的整合。也就是说,在一个重要的家庭相关议题上,进行跨领域、跨学科的整合。叶光辉等(1997)曾经以家庭暴力的研究为例,指出唯有从社会、心理、生态等不同的观点进行研究,才能对问题的解决有所贡献。同样地,在讨论老人居住安排时,亦有学者主张必须在现代化观点及历史人口转型观点之外,加入亲子互动的心理与行为等微视观点,问题才能获得进一步的澄清(叶光辉,1998)。此外,近年来从生态观点进行托育政策的分析(冯燕,1997),亦与系统观点所主张的多元与整合十分类似。
  
  2、研究方法的选用
  
  (1)质化与量化方法的考虑
  
  如前所述,家庭心理学的系统观点重视整体与历程,也重视主体与客体在思想、感觉与行动上的变化,它所揭示的是一种有机体观(organism)与脉络观(contextualism),而在研究典范上,则是比较接近自然典范的精神。近年来,国内一些学者以质化研究的方式,试图掌握家人关系历程中的一些现象,例如对结婚五年内夫妻互动历程的研究(利翠珊,1995),对夫妻中亲密情感形成历程的研究(利翠珊,1997),对婚姻冲突历程的研究(刘惠琴,1996),乃至对祖父母协助托育历程的研究(贾浩妃,1998),都反映了对研究对象叙说资料时的情境因素,以及文化脉络的重视。质化研究似乎成为展现系统思维观点的一种合法手段。
  
  然而,从系统思维观点所立基的建构实在论的角度来看,片面采用某一类的研究方法并不能让我们看到真正的全貌,也无法达到系统思维观点“整合”的目标。实证典范下的量化研究方法透过切割与化约的方式,也许并无法呈现整体的观点,但应能提供我们产生洞视(insight)或整体观(wholistic view)的必要养分。近年来有不少学者透过复杂的统计分析,试图处理家庭中不同成员乃至不同副系统之间的关系。例如一些研究提到以LISREL model来处理对偶资料时,可兼顾到家庭内与家庭间的变量(Thomson & Williams, 1982;Teachman,Carrer & Day,1995)。新近亦有一些研究者提出以Q Factor Analysis的方法弥补LISREL方法的不足,藉由对受试者个人观点更精确的分析,找出家庭成员知觉的共同事实(Deal,1995)。另一项有关青少年家庭关系的研究,则是以SRM模式(Social Relation Model),分别测量个人效应,他人效应及关系效应,并据此检视家庭成员之间相互依存的关系(Manke & Plomin,1997);Kashy & Kenny(1990)更进一步以验证性因素分析(Confirmatory Factor Analysis),试图捕捉SRM模型中所提出的相互依赖性。此外,以群集分析(Cluster Analysis)检视家庭关系型态的研究(O'Connor,Hetherington & Clingempeel,1997),及对各种夫妻资料组合的再分析(Larson & Olson,1990),都是一些企图发现较具解释力的统计方法,以捕捉家庭系统复杂性的努力。
  
  量化方法与质化方法虽来自不同的研究典范,但是从家庭心理学的系统思维观点来看,两者之间并非是不相容的,非但如此,它们甚且应该是互截所长、互补所短的。诚如李美枝与萧人辅(1997)在一篇亲子关系的研究中所示范的,质化资料可以阐释量化资料的意义,可以为静态的量化资料补充动态的关系历程,也可以提供量化资料没有,但与研究主题有关的资料。而相对于质化资料对量化研究的贡献,量化研究则具有证明、检核的意义。
  
  总而言之,质化的研究方法在概念形成上扮演重要的角色,它可以对某些现象的存在提供假设性的解释。而有了基础稳定的假设或理论,量化研究的检证工作才不致流于一种“假控制”(陈孟君译,1996),且能对假设提出科学的检证。
  
  (2)资料收集单位的考虑
  
  除了 ?质化与量化方法的争议之外,在家人关系的研究中,应以多少人作为收集资料的单位也是一项相当困扰研究者的问题。比起整个家庭系统的交错复杂,个人显然是较容易被观察、记录乃至测量的。因此在回顾家庭心理学的相关文献时,不难发现以个人为资料收集及分析单位的研究占绝大多数。它们多是在思考问题的过程中,将“家庭”视作一个可能的影响因素,而在测量上设计一些问题,请个人回答家庭系统所带来的影响。例如在回顾国内有关家庭中子女行为的研究时,会发现父母教养方式、家庭组成、排行等家庭因素的影响(杨国枢,1986),而对家庭亲属网络的分析(蔡采秀,1988)也是另一种以个人为对象,探究家庭关系的努力。
  
  另外一类的研究也是以个人为收集资料的单位,只是研究者会个别取得数名家人的资料,再以相加、相减、取平均数、取极端值、或转换分数等作法取得关系资料。例如最近一项讨论夫妻互动与冲突的研究,即是由夫妻分别评估其相处过程中各种互动型态出现的次数,再将夫妻分数相加取得双人的资料(Kluwer,Heesink & Vliert,1997)。然而这类的作法遭致不少批评。除了 ?统计上的问题(Fisher,kokes,Ransom,Phillips & Rudd,1985)之外,学者们也批评以转换分数的作法并不能捕捉家人之间互依(interdependence)与相互组合(combination)的关系,因而在概念上会产生许多混淆不清之处(Thompson & Walker,1982)。
  
  以上的实例回顾似乎暴露了从系统思维到研究历程之间的困境。系统思维所强调的整体观不只难以捕捉,也使我们冒着违背实证科学化约精神的危险;而若从家庭中个人行为的细部评估着手,又难以掌握家人关系的整体意义。Bell & Bell(1989)在讨论家庭 ?系统概念在测量上的微观(micro)与巨观(macro)考虑之后,主张为求兼顾整体与部分,任何一种测量方式都不应扬弃。也有学者认为从个体的立场收集研究的资料是一种不得不的作法,而不管是从个人、夫妻乃至全家人的组合切入,只要掌握适当的研究历程,都可展望看到家庭系统的全貌(4)。
  
 (3)动态历程的捕捉
  
  系统思维观点在落实到家庭心理学研究上的另一项考验是对家庭变动特性的处理。如前所述,系统观点强调“变”是家庭系统的常态,那么我们该如何测量那不断改变的部分,又该如何掌握那些永远不能确定的真相呢?
  
  在家族治疗领域的研究中,大多数的研究者对于这个问题似乎并没有令人满意的答案,研究者往往受限于具体性与科学性的要求,不得不将家庭动态变化的历程作一些切割,而获致一些暂时性的结论。特别是在一些疗效评估的研究中,研究者通常会评估家庭在某项治疗技术介入的前、中、后时,互动模式或彼此传递的讯息的改变(Holloway,Wampold & Nelson,1990)。国内也有学者试图以录音带模拟心理治疗的晤谈情境,在不同的实验点上测量受试者的意图及其对治疗者作法的知觉,研究者再据此分析治疗过程中不同时间点上受试者的个人意图与治疗取向之间的趋向变化(李锦虹,1997)。这些作法虽然无法将互动或改变历程原原本本地呈现,但仍让我们部分窥知了动态历程中的一些属性(例如某种方式的介入会造成何种型式的改变)。
  
  在讨论家庭系统观点的“历程”成分时,Pinsof(1992)曾经指出,家庭心理学的研究应超越传统疗效评估式的研究,转而注意个案及治疗者在行为,乃至想法及感受上的主观改变。近年来国内的一些研究,似乎也显现出这样的趋势。例如王行(1994)曾经以一个参与家庭重塑的探索者为个案,分析其对家庭认知的改变历程。而治疗者或研究者在实务与研究历程上主体性的呈现也逐渐成为一项公开讨论的议题(5)。
  
  此外,长期性的研究往往也能提供一些家庭系统变化的证据,例如Fisher & Lieberman(1996)曾针对老年失智症患者(Alzheimer disease)的家属进行一项长期性的研究,讨论此种病人家庭照顾系统的变化及照顾者本身的健康变化,并因而得知若家庭情绪管理越差,长时间而言,照顾者的健康状况也会越差。
  
  三、研究资料的诠释
  
  在研究的历程中,研究资料是否被恰当地诠释往往决定了概念、工具与结果之间整合的程度。而诠释研究资料的重要性并不因量化或质化研究而有所区别。
  
  对量化研究而言,目前的研究大致有三个问题:第一个问题是研究者倾向从统计的角度而非实质的角度来解释结果;第二个问题是从统计角度而言,大样本的设计将使所有虚无假设均可被拒绝,因而高估了变项之间的显着关系;第三个问题则是,研究者过分强调仅有边缘显著的关系,造成错误印象(Deal & Anderson,1995)。换句话说,如果量化研究的结果不能被恰当地呈现,真实的现象很有可能遭到扭曲,而遭致“具有实证数据,没有逻辑论述”的所谓“素朴实证主义”的批评(李美枝,1997)。
  
  对质化研究而言,研究资料的诠释更是一项重要的工作。研究者的主观性在质化研究的历程中虽然是被容许的,却不表示研究者的主观诠释可以脱离逻辑的思维。而家庭心理学的系统思维观点所强调的就是一种既具备逻辑,又有洞察力的诠释。
  
  在一项从父母的角度探讨亲子间离合关系的研究中,余德慧与顾瑜君(1997)将父母对孩子的管教行为放入社会文化的脉络中思考,取得了相当不同的视野。他们指出,如果单纯地看到父母对孩子的责打行为时,我们很容易从亲对子的权力观点提出解释;然而系统或脉络的观点让我们看到父母在行使亲权时的双重矛盾,父母一方面有“打在儿身,痛在娘心”的心情,一方面又担忧不对孩子进行惩处有违亲职,可以说是“社会在行使责打,而生养经验则在隐约中哭泣”。
  
  此外,当研究者收集到一个家庭中不同成员的资料时,透过不同资料的相互对照与比较,亦可形成一种具有系统精神的“多重观点解释”。例如在一项探讨家庭对老人照护的研究中,Pyke&Bengtson(1996)曾对67名家庭的三代成员进行长期的质性研究,透过不同世代成员的叙述,他们探讨了个人主义与集体主义思想下的家庭照顾系统应如何建立的问题,对深入了解家人之间的不同观点具有意义。而Szinovacz & Egley(1995)的研究亦指出,研究者在探讨婚姻暴力等敏感性议题时,若能分别收集双人资料,则可透过比较双方对婚姻关系的认知差异而进行关系的分析。
  
  也有学者主张家庭生活的真相存在于家庭成员的共同想法中,若能取得家人共同的资料,透过他们对家庭关系的共同解释,可以获致一种聚合观点(convergent perspective),恰当地诠释家人关系(Deal,1995)。 Veroff, Sutherland,Chadiha & Ortega(1993)以夫妻共同叙说的故事为分析单位,即是此种观点的一个例子,也相当符合系统观点的精神。
  
  四、结语
  

  系统观点只是一种抽象的概念吗?系统观点与科学实证研究的精神能相容吗?上述的讨论只是一个开端,如果我们承认家庭是一个系统,这个系统有其历史的脉络与运作的法则,澄清家庭心理学的系统观点与研究是不可逃避的工作。即使现有的各种研究方法不能全盘掌握系统的复杂概念,这样的努力与尝试也不应停止。
  
  本文中澄清了一般系统理论、家庭系统理论与家庭心理学等系统观点的异同,并且以Pinsof(1992)所提出的整合、历程、系统三个概念为核心,讨论家庭心理学系统观点在研究上的应用。本文所呈现的系统观点实际上来说是一种科学的范型,它超越了家族治疗领域只将焦点放在“家庭系统”的局限,具有中国传统哲学及西方完形理论所提倡的整体观,并且突显了家庭变动历程中各个元素互为主体的特性。家庭心理学的系统观点所描绘的图像虽然仍有相当程度的抽象性,但是它应能引导我们形成有意义的问题,并且帮助我们迈向那些问题的解答。
  
  (文/心灵花园 )
  
  注释
  
  (1) 家庭心理学研究小组是1995年间,由一群对家庭研究及心理学有兴趣之学界人士组成的,目前成员约二十人左右,每个月固定聚会一次,讨论家庭?心理学的相关议题。
  
  (2) 各学科对一般系统理论研究热潮不仅见于欧美,根据台大心理系黄光国教授的说法,在台湾亦曾有学界组成团体定期研讨之。此外政大心理系李美枝教授曾于本文初稿的评论文中提出Kahn(1996)的组织心理学是她在心理学领域中第一次见识到系统观,而其中李教授所提到的组织间的机动协调、相互影响牵制,及整体性的变动发展,都是承袭了一般系统理论的精神。
  
  (3) 引自台大心理系黄光国教授1998年5月于台大心理系“科学哲学与心理学”工作坊内容。
  
  (4) 引自政大心理系李美枝教授对本文初稿的评论文。
  
  (5) 辅大应用心理学系于1995年5月主办的“质化研究与专业实践”系列研讨会及1998年5月的“主体性的探究与实践”研讨会,即曾就此议题广泛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