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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化心理学眼中的公平与正义

发布时间:2012-11-24 10:28 类别:心理学堂

  
  心理导读:在分析公平与正义时,亚里士多德相信有一种“以善报善,以恶报恶”的所谓“回报的公正”,中国人也一直有“以牙还牙”的说法。其实,这是政治法律思想史上所谓 “原初正义法则”的体现。“以恶报恶”的惩罚不但能防止“以恶报善”,还可以保护“以善报善”乃至“以善报恶”。    ---www.tspsy.com
  
进化心理学眼中的公平与正义

进化心理学眼中的公平与正义
 
  公平正义是人类的基本道德问题,也是制度和秩序问题。自古典时代以来,该问题就一直备受哲人关注。正义理论多样、富于变化且具有争议性,相比之下,公平理论强调在平等基础上的正义秩序,相对稳定。传统上,对公平的探讨多是形而上的。近年来,使用社会认知神经科学(Social Cognitive Neuroscience,SCN)方法解读公平的研究成果不断涌现,在揭示公平判断的神经基础的同时,也为理解公平问题提供了新的启示。
  
  公平判断涉及脑岛、前扣带皮层等脑区
  
  SCN公平研究常使用著名的行为经济学游戏,如最后通牒游戏(Ultimatum Game,UG)、信任游戏(Trust Game,TG)、独裁者游戏(Dictator Game,DG)、公共产品游戏(Public Good Game,PG)等。在经典UG实验中,管理员给主张者A一笔钱(如100元),允许A按照自己的意愿分配(如 100∶0、80∶20、50:50)。只要回应者B接受方案,这笔钱便依该方案被分给两被试。若B拒绝,两人则分文无获。假定B是完全意义上的“理性人”,他就该接受除100:0之外的任何方案,因为即便是99∶1,他仍可获得1元钱。
  
  然而,据Camerer等人的统计,A提出的方案一般介于7∶3到6∶4之间,五五分成的情况亦常见到。明显不公的方案(如80∶20),遭B拒绝的概率高达80%。这说明,人类并非是十足的“理性人”,有所谓的公平偏好,宁可损失(金钱)利益也不接受过于不公的分配。在经典TG实验中,管理员给投资者A一笔钱,由A决定分多少给信托管理者B。当B收到后,管理员会将B手里的钱增加三倍,然后再由B来决定返还给A的数额。
  
  A会依据B的返还数额,决定下一次交给B多少钱。游戏可以只做一次,也可以循环多次;可以事先告知被试进行多少次,也可以突然停止。通过观察A给出的钱数和B返还的钱数,研究者能够测量A对B的信任以及B对A是否公平。如果B是“理性人”,他应该尽可能少地将金钱分配给A,至少在最后一轮分配时是如此。
  
  使用功能性核磁共振(fMRI)设备扫描游戏者的脑活动,研究者观察到公平判断时脑岛(insula)、腹侧纹状体(ventral striatum)、杏仁体(amygdala)、眶额皮层(orbitofrontal cortex,OFC)、背外侧前额叶皮层(dorsolateral prefrontal cortex,DLPFC)和前扣带皮层(anterior cingulate cortex,ACC)等区域活动的变化。
  
  在UG实验中,Sanfey等人发现,两侧前脑岛叶区的激活与分配的不公程度呈正相关。当主张者A与回应者B之间的分配比例为9∶1时,B的脑岛活动程度显著高于分配比例为8∶2时。而脑岛的功能之一是带来厌恶、躲避等感受或行为。研究者还观察到,位于腹侧纹状体的尾状核(caudate nucleus)在公平偏好中也有显著活动。Quervain 等人在TG实验中发现,一旦信托管理者B辜负了投资者A的信任(返还金钱数额过小),只要有惩罚的可能,A的尾状核便会出现“值得关注的激活”。而尾状核被认为具有奖励功能,释放巴胺类神经递质以奖励特定行为。研究者相信,尾状核的激活对惩罚不公行为具有推动作用,会使得惩罚者感受到“报复的快感”。
  
  Sanfey等人还观察到,在公平判断中,负责控制情绪冲动的背外侧前额叶和表达内心冲突的前扣带皮层活动有所增强。背外侧前额叶属于控制加工系统,被认为具有情绪控制、理性判断的功能。前扣带皮层则通常显示出两难决策时的内心冲突。在另一实验中,Knoch等人使用重复颅磁刺激方法(rTMS),来抑制右背外侧前额叶的活动。结果显示,当该脑区被抑制后,37%的回应者会接受不平等方案,而对照组则无人接受该方案,表明右背外侧前额叶有抑制公平偏好的作用。
  
  Guroglu等人将公平判断的心理和神经过程概括为:一是对内部(心目中的公平规范、自身利益)和外部情势(环境信息、主张者的动机),及自己可能的行为反应作出评估;二是对不公平的察觉会激发脑岛活动,产生负面感受;三是接受或拒绝不公分配的心理冲突激活前扣带皮层;四是背外侧前额叶皮层试图控制情绪,实施有利的决策;五是尾状核激励拒绝不公的选择,通过惩罚不公者来“重建”受到冲击的公平规范,并缓和内在的负面情绪。
  
  公平判断首先是一种情感活动
  
  社会认知神经科学关于公平问题的研究也为我们带来了诸多启示。
  
  一是惩罚与公平。
  
  在分析公平与正义时,亚里士多德相信有一种“以善报善,以恶报恶”的所谓“回报的公正”,中国人也一直有“以牙还牙”的说法。其实,这是政治法律思想史上所谓 “原初正义法则”的体现。“以恶报恶”的惩罚不但能防止“以恶报善”,还可以保护“以善报善”乃至“以善报恶”。而尾状核激活显示出惩罚不公的神经激励基质,或透露了“以恶制恶”是维护公平的心理动力。
  
  二是道德直觉。
  
  脑成像实验表明,包括公平判断在内的道德判断,首先是一种情感活动。如前述,在公平判断时,脑岛、尾状核、杏仁核、前扣带回等被激活的脑区,均被认为与情绪反应有关,属于自动加工系统,可在与道德相关的认知过程中瞬间启动。大致可以认定,公平判断作为道德判断的重要组成部分,首先是直觉的和情绪化的。当然,公平判断也绝非仅是情感问题,因为晚期进化的前额叶(如背外侧前额叶)在道德选择中也有激活。前额叶大都属于控制加工系统,与推理相关,加工速度较为缓慢,体现人脑中“理性”活动的方面。可见,情绪和理性均涉入道德判断,但在整体上,情绪占据优先地位。
  
  三是自然正义。
  
  近年来,动物学的研究表明,猴子存在公平偏好,发展心理学的研究也表明未正式进入社会的幼儿已能显示出公平意识。这表明,公平意识可能与生俱来,是人类漫长进化的结果,尽管后天的规训可在一定程度上控制这一本能。从进化的角度来看,合作是人类社会的基本特征,而包括公平偏好在内的道德规范是合作得以存在的基础之一,它可能是晚期智人在一二十万年间(甚至可能更早)进化出来的一种普世人性。
  
  进化研究者相信,以近于本能、情感化为首要特征的道德判断可能有利于远古人类建立合作的社会规范,提高个体间互动时的决策效率,并节省心理资源。有理由推测,人类对于不公有着近于直觉的迅速反应,而支持这一反应的神经组织有着更为久远的进化历史。莫非,这便是传说中所谓“自然正义”的一部分?
  
  (文/佚名 心理氧吧 www.tspsy.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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